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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运动防护师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部门解读

2025/06/28

近日,省体育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山东省运动防护师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以下简称《标准条件》),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7月31日。现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解读。

一、修订文件的必要性

体育专业人员是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加快建设体育强国的重要力量,是体育强省建设的重要支撑。为进一步推动我省运动防护师职称评价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坚持品德、能力和业绩的导向性、激励性,促进体育事业改革发展,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关于深化体育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76号)、《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8〕1号)等一系列文件,全面推动我省职称制度改革。修订《标准条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体育专业人才评价标准,加速构建一支高水平的体育专业人才队伍,对推动山东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修订过程

自2024年6月开始,先后经过现场调研、会议座谈、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环节,最终形成《标准条件》。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标准条件》共分7章,包括总则、基本条件、学历和资历、专业理论成果和工作业绩成效、破格评审条件、高技能人才申报运动防护师专业技术职称条件和附则。

第一章总则,提出《标准条件》制定的原因、原则,层级设置和适用范围等。

第二章基本条件,提出申报运动防护师职称需要具备的社会责任、自身能力、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等基本条件。

第三章学历和资历,提出申报运动防护师职称需要具备的学历和资历条件。

第四章专业理论成果和工作业绩成效,提出申报运动防护师职称需要具备的理论成果和业绩条件。

第五章破格评审条件,提出破格申报运动防护师职称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理论成果和业绩条件。

第六章高技能人才申报运动防护师专业技术职称条件,提出高技能人才申报运动防护师职称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

第七章附则,对《标准条件》中包含的资历、年限、时间计算、词语的特定含义等进行解释,明确《标准条件》的解释主体和施行的起止时间。


相关链接:山东省体育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运动防护师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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