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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临沂市体育局预算

2015/04/03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市体育工作的政策规定。

(二)指导和推动我市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拟定全市体育事业的发展战略,编制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和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四)统筹规划竞技体育的发展,确定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完善训练体制,搞好体育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五)开展对外体育合作与交流,指导并归口管理民间体育外事及体育交往活动。

(六)组织参加和承办省内重大体育竞赛,制定全市性体育竞赛计划,管理、指导全市体育竞赛工作。

(七)组织和指导体育科研、体育教育和体育宣传工作,培训体育干部和专业人才。

(八)研究拟定体育产业政策,指导全市体育产业发展和经营活动,归口管理体育市场(指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体育项目市场)。

(九)负责对各类体育社团、各类体育学校、体育项目俱乐部的资格审查、业务指导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体育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临沂市体育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市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局机关及所属 3 个单位等机构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

(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市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预算为 402.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 402.33 万元,财政专户核拨资金 0万元。

2015年支出预算为402.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55.66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1.67万元,体育训练支出65万元,聘用工勤人员专项经费1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402.3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支出 255.66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日常办公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 71.6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及离退休经费。

3、体育训练支出65万元,用于优秀运动队比赛及日常训练经费。

4、聘用工勤人员专项经费10万元,用于局机关聘用2名司机工资及办公支出。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说明

2015年,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14 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 12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 2 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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