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政策解读>>正文
分享

文字解读:临沂市市级竞技类比赛经费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

2021/06/04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近几年,我市积极开展青少年儿童体育赛事活动,有效提升了青少年体质。为了进一步规范赛事活动举办,提高比赛经费开支规范化水平,市体育局竞技体育科参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等部门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和田径联赛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字[2011]30号)、《山东省中小学生体育联赛经费补助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山东省第二十四届省运会决赛期间经费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牵头起草制定了临沂市市级竞技类比赛经费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办法适用的赛事范围和人员

办法适用赛事主要指市级面向青少年儿童的竞技类比赛,包括临沂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临沂市少年儿童锦标赛、临沂市少年儿童选拔赛等。

办法适用的人员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各个参赛运动队的运动员、领队、教练员、医生和其他随队人员,第二类是市派的工作人员、正式选调选派的裁判员(含辅助裁判员)、技术代表、资格审查人员、仲裁人员和选材工作人员。

以上两类人员均按各项目审定的人员人数确定。

三、办法主要包含经费项目和标准

办法所列的经费项目主要包含10个项目,分别是食宿费、劳务费、裁判员服装费、器材费、打印制作费、宣传费、交通费、体检保险和疫情防控费、医务及场地、电力安保、卫生检疫10大类。

其中,市级竞赛食宿费标准不超过200元/人/天,劳务费按照人员类别实行160元/人/天、120元/人/天、60元/人/天标准执行,裁判员服装费原则上按照每人200元标准,器材费按照市财政局相关要求进行采购,打印制作费、宣传费等项目费用根据赛事承办主要情况由赛事承办单位、派出单位或者组委会承担。


原文阅读:临沂市市级竞技类比赛经费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

上一条:文字解读:临沂市关于加强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 下一条:文字解读:《临沂市农村健身工程三年提升计划(2021-2023...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