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规则
按照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及本届赛事办赛指南、竞赛规程及补充通知的各项规定执行。
竞赛器材
服装、车辆、头盔等器材自备。
检录及出发
参赛选手须在赛前 40 分钟完成检录,严格按照竞赛项目分区集结,所有参赛选手均需参加开幕仪式。
注意事项
1.比赛中不得有抄近道、故意冲撞、排挤、刮蹭他人,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害的冒险行为;
2.终点前 200 米不得走曲线、斜线冲刺或有其他阻挡行为,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3.如遇极端天气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裁判长有权决定停止比赛。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比赛结果;
4.参加者自愿放弃对赛事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赞助方、策划推广方及相关所有个人和单位提出针对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损失、伤害进行任何索赔、法律诉讼的权利,这种损失、 伤害包括但不限于自身缺乏耐力、体力、技术、经验或因其他参与者不当作为或与其他方发生碰撞、器材问题等。
保险
1.主办方为每位参赛选手提供一份人身意外保险,保单以报名信息为准,任何错误的报名信息将导致无法投保,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和后果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
2.请选手谨慎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后报名。参赛期间由于选手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身有慢性疾病、隐形疾病、身体承受力不足等原因)所导致的身体不适及引发相关疾病、症状的(包括但不限于中暑、昏厥等),如最终被保险公司认定不属于理赔范围,则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救治费用、误工损失、伤残赔偿或补偿、死亡赔偿金 等)均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与主办方无关。
3.主办方在比赛期间提供仅限于现场可以采取的、急救性质的医疗救助。参赛选手后续在医院救治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参赛选手与医院结算后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或自行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主办方可以提供必要的资料信息对接辅助。
本规程解释权属于赛事组委会,未尽事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