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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041621347/tyj/2024-0000238 | 公开目录 | 组织领导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体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4-08-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标 题 | 中共临沂市体育局党组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
各县区、高新区、沂河新区体育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各所属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市体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张潇梦: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体育局党组书记。主持市体育局全面工作,全面负责市体育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组织人事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市体育总会工作;分管市体育运动学校、市体育总会、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场地管理科和社会体育组织管理科(市体育总会秘书科)。 李 楠:市体育局局长、民进市委副主委。负责市体育局日常工作,负责财务、审计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竞技体育科(青少年体育科)、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竞赛活动科。 顾学伟:市体育局党组成员、市体育运动学校党支部书记,主持市体育运动学校全面工作。 邵长满:市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教育局副局长。负责群众体育、水上运动等工作;分管群众体育科,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全民健身指导科(国民体质监测科)、水上运动科;联系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临沂分中心。 杨彦军:市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宣传、政策法规、安全生产、文明创建、体育产业、招商引资和12345热线办理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党建工作科)、体育产业科;协助李楠同志分管财务、审计工作。 各位党员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生态环保、信访稳定等工作;非中共党员领导班子成员,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保、信访稳定等工作,并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市体育局其他县级以上干部工作分工情况 中共临沂市体育局党组 2024年8月19日 附件 市体育局其他县级以上干部工作分工情况 刘艳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体育局二级巡视员。负责局党组安排的工作。 唐艳芳:市体育总会常务副会长。从事市体育总会、社会体育组织管理工作。 李 军:二级调研员。从事场地管理工作。 赵爱国:四级调研员。从事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工作。 高 波:四级调研员。从事党建、组织人事、意识形态、纪检监察、督查考核和“第一书记”、“红领书记”、干部下基层等选派任职管理工作;参与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工作。 刘 宁: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主任。主持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日常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负责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生态环保、信访稳定和督查考核等工作。协助杨彦军同志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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