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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041621347/tyj/2023-0000078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体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3-09-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标 题 | 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82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农村健身设施管护的建议) |
孙福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健身设施管护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体育工作直接关系基层群众体育获得感、幸福感。长期以来,市体育局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乡村振兴工作部署安排,以办人民满意体育为目标和着力点,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持续健全完善农村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截至2023年9月底,全市4045个行政村农村健身设施基本实现了全覆盖,2280个300人以上的自然村建设了体育健身设施。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完善农村体育工作机制。立足我市农村工作发展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了《临沂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提升临沂市县乡公共体育设施的意见》、《临沂市农村健身工程三年提升计划(2021-2023年)》等政策文件,2023年9月,正式印发了《临沂市全民健身公共体育设施管理维护办法》,进一步夯实了农村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基础。 (二)坚持抓好农村健身工程覆盖。在“十三五”全市4045个行政村基本实现全民健身设施全覆盖基础上,着眼解决农村健身工程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2021年启动了全市300人以上自然村器材新建工作,力争通过三年努力,构建覆盖面广、功能完善、作用明显的农村健身设施网络,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水平。2023年,组织对463个300人以上自然村新建健身设施,目前已完成426处新建任务,对605个行政村到期健身器材进行了集中更新,目前已完成456处更新任务。 (三)强化农村健身设施管理维护。2023年9月,正式印发了《临沂市全民健身设施管理维护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器材接收方、供应商、各级体育主管部门职责,充分发挥基层体育社会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乡镇综合工作站和村委干部等人群作用,通过部门不定期检查、厂家定期巡检、管理单位日常报修等多种方式,加大农村健身设施管理维护力度,对发现的器材破损、被占用、到期等现象,及时进行维修维护和更新,2021年以来,累计为1177个行政村更新到期器材,对全市6916个社区、居民小区、行政村(自然村)65442件健身器材建立了使用管理台账,巡检并完成5000余件破损器材维修工作。 二、下步工作打算 尽管我市农村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距离群众多元化、多样化和个性化健身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在日常管理维护财政投入、管理维护人员配备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收您的意见建议,在以下几个方面抓好农村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临沂市全民健身设施管理维护办法》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各方职责,共同做好农村健身设施管理工作,为广大农村群众创造良好的健身环境。 (二)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积极争取财政投入,加大对农村体育工作扶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民间资本参与农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运营。充分发挥基层体育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达人“探头”作用,鼓励支持基层离退休干部、委员干部参与全民健身设施管理,充实基层体育设施巡查、报修队伍。 (三)进一步强化建设管理。组织开展农村健身器材普查,年底前完成剩余186处行政村、自然村器材更新新建,设立文体广场牌、告示牌,明确广场管理职责、注意事项和管理人员、维系电话、监督信息等信息,畅通健身设施管理维护渠道,确保公共体育设施正常有效运转。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用活用好现有媒体资源、网络资源、阵地资源,广泛宣传体育健身设施建设与使用等工作,扩大体育知晓度和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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