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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041621347/tyj/2022-0000178 公开目录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2-09-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  题 对市政协第十六届一次会议第428号提案(火热的中考体育培训市场亟需政府规范和监管)的答复
对市政协第十六届一次会议第428号提案(火热的中考体育培训市场亟需政府规范和监管)的答复

禹香兰委员:

您提出的《火热的中考体育培训市场亟需政府规范和监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结合我市“双减”任务分工及校外培训机构情况,体育等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由市教育局审批、管理。市体育局职责主要是负责全市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的发展。近年来,市体育局进一步加大群众体育发展力度,加强对体育社会组织(即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的行业监管及业务指导,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把好“入口关”。加强对体育社会组织的监管服务,从源头上把关,对新申请的体育协会、俱乐部,严格审核其章程、法人资质、业务能力和经济条件,对不具备实力开展活动的不予通过。二是完善管理制度。根据《山东省省级体育类民办企业单位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联合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起草了《临沂市市级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办法(试行)》等三个文件办法,进一步规范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的行为。三是积极推进体育俱乐部进校园。近年来,市体育局按照“以政府为主导、中小学生为主体、体育社会组织参与”的三位一体模式,引导了海棠橄榄球、赛点网球等10余家体育俱乐部进校园,为临沂市橄榄球、网球等项目培养了一批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

关于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将认真研究,加强与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配合,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体教融合”。根据山东省体育局、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正在起草制定临沂市《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构建青少年体育服务体系、鼓励社会体育组织开展体育项目进校园,制定社会体育俱乐部进校园的准入标准,为学校提供体育教学和教练服务。

二是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印发的《山东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规定(暂行)》(鲁教监管字【2022】2号)。根据规定,配合市教育局做好体育类培训机构的检查,依法开展日常检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和年度检查,并严格要求各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不得开展义务教育阶段的校外培训业务。同时,配合市行政审批部门做好体育类培训机构的前置审查。

三是加强与市教育局、临沂大学的联系,鼓励中小学体育教师骨干、临沂大学体育专家积极成立体育培训监管的第三方机构。加强对体育俱乐部教练员的培训,利用请进来、走出去等形式,提升体育培训机构教练员专业能力和训练水平,加强体育竞赛执裁组织能力。会同市教育局,根据学校体育需求,积极为体育教师提供相关业务培训。

四是加快推进“智慧体育”服务平台建设。根据省“智慧体育”建设进度,进一步推进全民健身智慧化建设,做好“15分钟健身圈”电子地图、健身场馆查询预约、赛事活动、运动社交等于一体的智慧服务数据和内容录入工作。同时利用公众号、APP等,加强宣传,持续提高体育消费者维权意识,切实维护体育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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