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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041621347/tyj/2022-0000169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体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2-09-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标 题 | 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65号提案(关于多措并举加快推进《临沂市健康乡村条例》贯彻实施的提案》)的答复 |
左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多措并举加快推进<临沂市健康乡村条例>贯彻实施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根据《临沂市健康乡村条例》文件规定,我单位承担的任务主要是推广科学健身,提高群众身体素质;加强农村公共体育运动场所和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增强村民体育健身意识,提高村民身体素质。 一、不断加快市县乡村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以“体育+设施”为文明乡村建设助力。 (一)强力推进县乡村公共体育设施和社会足球场建设。2018年市体育局将县级“三个一”和乡镇“两个一”工程纳入了2019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市政协专题视察。在市政府连续出台《关于做好<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临沂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台账》等政策文件的基础上,市局成立领导班子成员包县区责任制,不断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进度。截止2020年底,县级“三个一”、乡镇“两个一”和村居“一个一”工程基本实现全覆盖;社会足球场建成133块,已逐步构建起以市级为龙头、县级为骨干、乡镇为支撑、村居为基础,布局更加合理、功能更加齐全、健身更为便利的四级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网络,有效破解“去哪儿健身”难题,真正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健身需求。 (二)实施县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优化提升。为进一步推动县乡公共体育设施质量规模、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报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临沂市县乡公共体育设施优化提升意见》,确定了十四五时期的总体目标:即到2025年,县(区)、乡镇(街道)分别建成“四个一”工程,即县(区)建有一个公共体育场、一个全民健身中心、一个体育公园、一个游泳馆,乡镇(街道)建有一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灯光篮球场、一个多功能运动场、一个社会足球场。今年计划新开工建设2个县级公共体育场、1个县级全民健身中心、3个县级体育公园,2个县级游泳馆,12个乡镇全民健身中心和17个乡镇社会足球场。 (三)加快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为不断提升农村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管理水平,更好的满足群众期待和要求,制定印发了《临沂市农村健身工程三年提升计划(2021-2023年)》。计划经过三年时间,全面提升农村健身工程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行政村农村健身工程全覆盖质量,力争实现300人以上自然村健身设施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共累计投入资金1400余万元,新建更新1200多个健身场地。下一步将根据台账,定期督导,加快落实进度。 (四)落实新建居住区配套体育设施相关规定。新建居住区配建体育设施,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是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和住建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的明确要求。2020年,为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我们积极协调住建、资规、行政审批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新建居住区配套体育设施建设实施细则》,截至目前市局联合三区共验收了22个小区配套设施建设。推动9县全面启动铺开,要求各县区体育部门积极与资规、住建、审批部门对接,按照“部门协同、严格标准、强化监管”的原则畅通事前、事中、事后环节,确保按照要求做好执行落实。山东省体育局作为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在国家体育总局《全民健身工作案例》(第三期2021年6月)上作为政策文件刊登推广。 (五)推进老旧小区体育设施“补短板”。为有效破解老旧小区群众健身难题,2021年市体育局认真研究把握上级政策要求,创新社会力量参与机制,会同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行政审批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临沂市老旧小区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行动实施意见》。引导支持社区通过自建、与社会力量联建和社会力量投建等三种形式,推进老旧小区体育设施配建工作,并向居民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现正在进行工作试点,建立切实有效的运行机制和实践模式后在全市全面推开。 二、统筹推进各级各类群众性赛事活动,以“体育+赛事”为文明乡村建设助力。 (一)统筹举办好全市各级各类群众性体育赛事。在组织参加省级赛事活动的同时,组织举办好市县两级全民健身运动会;举办冬季全民健身运动会,推动冰雪运动发展;持续打造提升“魅力沂蒙”乡村迷你马拉松分站赛和“舞动沂蒙”广场舞大赛等自主品牌赛事,推动“一县区一品牌”赛事成长。全市每年共举办各级各类赛事活动1500余项次,连年荣获山东省全民健身运动会优秀组织奖、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举办社区运动会。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不断推动赛事活动向基层下移,2021年我市启动举办社区运动会。运动会以社区为主体,以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赛事活动为内容,积极营造“人人可参与、天天有比赛”的全民健身浓厚氛围,不断提升市民参与健身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社区运动会共举办了1181项次,深受群众喜爱和欢迎。 (三)积极推动社会化市场化办赛进程。通过政策扶持引导、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体育协会、俱乐部承办全民健身赛事;同时,坚持一手抓赛事提升,一手抓市场开发,引导鼓励有实力有条件的企业共同打造体育赛。精心选择“舞动沂蒙”广场舞大赛、“魅力沂蒙”乡村马拉松进行全面市场化运作探索,通过“1+1+1”运作模式(即1家企业、1个品牌赛事、1个运营公司),更好地利用社会资源办好群众体育赛事,通过持续打造,全面提升了全市群体赛事整体水平和社会影响。 三、加大提升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水平,以“体育+指导”为文明乡村建设助力。 (一)强化全民健身站点建设。开展“临沂市全民健身活动示范站点”评选,进一步优化和提升健身站点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以此来推动全市体育健身站点建设更完善、活动更经常、群众更满意。 (二)强化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主动创新,拓展渠道,继续做好市县两级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不断强化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管理水平。每年举办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指导各县区开展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推荐做好国家级和一级指导员的参训工作;并结合“乡镇振兴”、“体育扶贫”等积极组织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太极拳”、“健身气功”活动下基层,切实为农民群众送温暖、送健康。三是市县同步做好国民体质监测数据采集工作,每年完成5000人的监测数量,真正为市民群众健身提供科学指南,为全民健身工作的开展提供科学依据。 四、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以《临沂市健康乡村条例》为工作统领,根据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建议,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职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全面推动健康乡村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局下一步工作向您汇报如下: (一)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增加农村体育场地面积。坚持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原则,以乡镇体育设施建设为基点,将高品质的健身场地延伸至基层。年初,市体育局向省体育局申请了120万元省级体彩公益金扶持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计划年内完成兰陵县吴坦河体育公园健身步道、临沭县高埠前村和高新区金山社区农村示范社区健身设施建设,现已发布需求公示,将于近期公开招标。多方筹措项目资金4410余万元,推动12个乡镇全民健身中心和17社会足球场建设。市县两级共落实资金1400余万元,计划为445个行政村和927个自然村更新配建健身设施。 (二)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丰富农村群众体育活动。市体育局今年首次提出,结合农村的采摘节、丰收节等特点鲜明、主题突出的农村民俗节会,打造农民(社区)运动会,进一步丰富农村广大群众的文体生活,进一步加大体育与旅游、休闲业的深度融合,促进乡村振兴、健康乡村的全方位发展。目前,市级社区运动会赛事服务项目已经发布需求公示,正按照计划组织实施招标工作。 (三)完善乡村体育服务体系,提升村民健康水平。下一步,将不断完善国民体质监测指标体系,建立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促进健康指导方法。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要求各县区重点加强农民群众培训力度。组织健身专家、全民健身带头人深入乡村开展科学健身指导和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普及健身知识,传授健身技能,增强全民健身意识,培养农民群众良好的体育健身锻炼习惯,推进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促使广大农民群众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和良好社会风尚。 (四)强化全民健身宣传,增强村民健身意识。为引导和推动广大市民科学健身,提高身体素质,市体育局联合山东省体彩中心,组织体育社会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达人,依托“临沂体育”公众号推送了“二十四节运动养生系列节目”,发挥广播、电视、微信等媒体,搭建健身文化交流平台,广泛宣传体育锻炼的益处、体育健身文化知识和体育惠民政策等,引导村民树立科学健身理念、培养健康生活方式。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体育事业的关心和关注!希望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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