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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041621347/tyj/2021-0000213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体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1-08-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标 题 | 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216号提案(关于增加青少年免费健身场地和设施的建议)的答复 |
尊敬的贾艳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青少年免费健身场地和设施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青少年体育和体育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我局始终坚持以“办人民满意体育”为宗旨,积极推动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构建布局合理、规范实用、方便群众的公共体育设施体系,主动破解“群众去哪健身”难题,不断满足群众尤其是青少年不断增长的健身需求。 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以政策支持为基础,推进青少年免费体育健身场地和设施建设 “十三五”以来,市体育局协调临沂市人民政府下发了《临沂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台账》、《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工作的情况通报》等文件,协调召开全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推进工作会议,积极推动全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目前,县级“三个一”和乡镇“两个一”基本完成,行政村(社区)健身广场基本实现全覆盖。2021年,我局联合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印发了《临沂市老旧小区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行动实施意见》、下发了《临沂市农村健身工程三年提升计划(2021-2023)》、《临沂市县乡公共体育设施优化提升意见》、《临沂市关于加强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的实施方案》、《临沂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等文件,指导推进全市各地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基层体育基础设施提质扩面,为青少年体育锻炼场所建设夯实政策基础。 二、以项目规划建设为抓手,逐步推动增加青少年健身场地和设施 (一)优化提升全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青少年场地建设和设施配制指南要求,市体育局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在“十四五”期间,将逐年推进建设适合青少年锻炼的健身场地和设施,在场地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满足全人群健身需求配制安全、相适应的器材设施。市体育局在“十三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基础上,着眼新时代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功能、优化布局、强化管理、规范使用,不断提升建设标准、拓展建设内容。到2025年,县乡全部建成“双四一”工程,即县(区)建有一个公共体育场、一个全民健身中心、一个体育公园、一个游泳馆),乡镇(街道)建有一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灯光篮球场、一个多功能运动场、一个足球场),构建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开放惠民、科技智慧”的公共体育设施体系,为加快青少年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积极推动滨河健身长廊改造提升。滨河健身长廊一直是深受广大青少年喜爱的健身场所,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健身设施建设,推动全民健身和健康中国国家战略实施,我局积极建议将“抓好滨河健身设优化提升”列入了市政府工作报告。一是制定了滨河健身长廊整体优化具体规划建设方案,突出篮球、乒乓球、羽毛球、足球、网球、沙滩排球和皮划艇、龙舟、摩托艇等运动项目和体育文化公园打造;二是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对滨河东岸球类广场进行了更新改造,该项目包括六个篮球场、五个网球场、四个门球场,一个田径场,目前各类场地已全部完工,为青少年体育锻炼提供更加优良的健身环境和条件。三是在设施规划与布局上将力求科学、规范、合理,听取周边健身市民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机制,同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对设施进行综合评估,做好设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青少年健身有安全保障。 (三)推动新建居住区、老旧小区配套体育设施建设。新建居住区严格落实《临沂市城区居住区配套体育设施建设管理细则》要求,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体育健身设施;鼓励更多的小区,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更为规范、种类丰富的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同时,印发了《临沂市老旧小区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行动实施意见》,积极破解老旧小区健身设施缺乏的难题,争取到2025年,基本补齐既有居住社区健身设施短板,构建“10分钟健身圈”,为青少年创造举步可就的设施环境。 (四)狠抓社会足球场地建设工作。“十三五”期间,我市社会足球场地建设任务是113块,市体育局坚持贯彻任务和要求,落实资金渠道、狠抓项目建设,在时间节点内保质保量超额完成133块,为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参与足球健身活动创造积极条件。 三、以创新共享为路径,加快体育健身设施开放步伐 一是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监管。确保全面开放健身场地,不擅自改变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基本功能,政府投资和享受政府补助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应保证全年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二是积极推进机关单位、企业和体育组织、学校等体育场地向社会大众开放,尤其是对青少年进行优惠开放。与教育等部门联合印发了《临沂市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优先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校日常互动安全的前提下,优先向青少年和社会组织开放;室内体育场地设施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可向社会低收费开放,对青少年学生、老年人优惠,更好地满足青少年群体健身需求。 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青少年体育工作的各项政策要求,努力构建更加完善、便民、高效的全民健身公共体育设施体系建设,不断推动实现新时期全市体育工作尤其是青少年体育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临沂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临沂市体育局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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