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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041621347/tyj/2022-0000189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2-08-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  题 文字解读:《临沂市市级体育协会行业监管办法(试行)》
文字解读:《临沂市市级体育协会行业监管办法(试行)》

近日,市体育局牵头研究起草了《临沂市市级体育协会行业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为切实加强对市级体育类协会的监督管理和服务指导,规范体育协会的行为,推动其规范、健康、高质量发展。同时让体育协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加强公众监督,有效发挥社会力量服务体育工作的职能作用。

二、起草依据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试行)》、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等十一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的意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山东省省级体育协会行业监管办法(试行)》,结合市委、市政府2020年3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会力量办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办发〔2020〕2号)中“加强对社会力量办体育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工作”要求,制定本办法。

三、起草过程

《办法》于2022年2月着手起草,期间与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多次沟通,并召开座谈会共同商议,形成初稿;按领导要求多次修改,最终形成征求意见稿。5月下旬,在市体育局网站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并同时发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局进行征求意见,反馈无意见后,报局党组成员阅示,再次修改后形成此稿。

四、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27条,对我市市级体育协会进行了规范,对党的建设、监管内容、监管方式、罚则作出了明确规定。

1、明确了市级体育协会党的建设,应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设立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健全党的工作机制,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2、明确了市体育局对市级体育协会的监管内容,主要包括:协会自身建设、业务开展、赛事活动及政府购买服务、委托或转移事项。

3、明确了市体育局对市级体育协会的监管方式,主要包括:实地查看,与民政、市场监管、审计等部门对协会实行综合监管,自觉公示相关内容接受公开监督。

4、明确了市体育局对市级体育协会的惩罚措施,主要包括对作用发挥不够好的、未严格落实办赛规定、被有关单位或个人投诉、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发生违规违法行为或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的惩罚行为。

五、关于施行日期的说明

临沂市市级体育协会行业监管办法(试行)试行日期是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3年9月1日。

原文阅读:临沂市体育局 临沂市民政局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市级体育协会行业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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