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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041621347/tyj/2020-0000006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体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0-04-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标 题 | 解读《临沂市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试行)》 |
为贯彻落实《临沂市竞技体育八年提升计划(2019-2026年)》,推动我市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完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提高各级各类竞技体育训练单位训练质量,不断加强青少年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临沂市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试行)》。现就《认定办法》起草情况汇报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18年,我市参加山东省第24届运动会夺得金牌20枚、银牌6枚、铜牌15枚,获得“金牌总数第十名”和“体育道德风尚奖”,参赛成绩实现历史性突破。为进一步推动竞技体育实现跨越发展,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临沂市竞技体育八年提升计划(2019-2026年)》,明确了我市2019-2026两个省运周期的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转变发展方式,提升整体水平。为扎实推进《计划》工作落地,有效激励和调动各级各类训练单位抓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积极性,科学指导各类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各类中小学体育特色学校、县级体校、各类协会俱乐部、社会力量所办的武校及青少年训练机构,在办学、管理、训练、教学等各方面不断发展完善,形成长效激励保障机制,更好地发挥竞技体育争光功能,推动体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我们起草了《办法》。 二、起草依据和过程 《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竞技体育“十三五”规划》《山东省体育条例》等政策文件,根据《临沂市竞技体育八年提升计划(2019-2026年)》相关要求,形成了《临沂市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一是召集市体育局各相关科室、单位进行座谈讨论;二是召集我市部分教练员、裁判员及训练单位负责人讨论,形成了现在的《认定办法》(汇报稿)。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五部分十七条,对后备人才基地认定的基本条件、申报及审批条件、命名与资助等进行了明确。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了“后备人才基地”认定的主体、项目及周期。临沂市域各类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各类中小学体育特色学校、县级体校、各类协会俱乐部、社会力量所办的武校及青少年训练机构作为申报主体,以省运会设项作为认定的项目,根据省运会周期每4年认定一次。 第二部分后备人才基地认定的基本条件。明确了“后备人才基地”的原则是“选好苗子、打好基础、系统训练、积极输送”。明确了“后备人才基地”的申报单位须具备的条件。一是有训练项目和适龄注册运动员。县区级体育学校开设项目不少于3个,符合省运会参赛年龄并在省体育局注册的在校生人数不少于100人。其他训练单位(中小学、传统校、协会俱乐部、武校等),符合省运会参赛年龄并在省体育局注册的在训人数不少于30人;二是有专职教练员队伍。县区体校教练员与学生之比不低于1:20。单项类训练单位教练员不少于3人;三是有独立法人资格;四是有专门的训练计划。五是有输送成绩。每年向市体校或市委托运动队输送优秀运动苗子不少于5人,周期内经市体校或直接向省以上训练单位输送不少于2人; 六是有运动成绩。所训练或输送运动员,省运会周期内至少夺得1枚省运会冠军,全运会、全国锦标赛、亚运会、亚洲锦标赛、奥运会、青奥会、世锦赛等大赛成绩按照省运会折算金牌认定;七是承担参赛任务;八是有训练场地。 第三部分申报及审批程序。各县区体育部门负责对本辖区符合条件的单位组织申报,市直有关训练单位自行申报。市体育局成立优秀体育后备人才训练基地评定小组,负责对“后备人才基地”申报单位进行评估和认定,并将评选结果报市财政局备案。 第四部分命名与资助。凡经认定达到“后备人才基地”认定条件的训练单位,由市体育局统一命名为本周期的 “临沂市优秀体育后备人才训练基地”。对“后备人才基地”实行总数控制、动态管理,到期后全部从新认定。凡被认定为“后备人才基地”的训练单位,市财政局、体育局将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专项经费,对每个基地进行一定的资金补助,用于“后备人才基地”建设。 第五部分附则。被认定为“后备人才基地”的训练单位,每年12月底向市体育局上报本年度工作总结和经费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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