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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041621347/tyj/2021-0000081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1-06-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  题 临沂市体育局 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临沂市2021年“奔跑吧·少年” 儿童青少年主题健身活动的通知
临沂市体育局 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临沂市2021年“奔跑吧·少年” 儿童青少年主题健身活动的通知

临体〔2021〕35号



临沂市体育局 临沂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临沂市2021年“奔跑吧·少年”儿童青少年主题健身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高新区教育工作办公室,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根据《体育总局关于开展2021年“奔跑吧·少年”儿童青少年主题健身活动的通知》(体青字〔2021〕17号)有关要求,为贯彻国家体育总局、山东省体育局全面推进体教融合的部署,广泛推动儿童青少年积极参与健身活动,提高健康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临沂市2021年“奔跑吧·少年”儿童青少年主题健身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主题健身活动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树立“健康第一”的理念,为做好青少年体育工作、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提供了根本遵循。当前,深化体教融合工作进一步推进,青少年身心健康越来越引起各方面的高度关注。市体育局、市教育局联合下发《临沂市关于开展2021年“奔跑吧·少年”儿童青少年主题健身活动实施工作方案》,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要髙度重视、履职尽责,进一步完善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依托平台、强化监管的运行机制,通过举办“奔跑吧·少年”儿童青少年主题健身活动(以下简称“主题活动”),发现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促进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为建设体育强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活动组织方式

(一)鼓励发动多元主体举办。各县区应根据本地区实际,广泛引导发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会培训机构、体校、少年宫、单项运动协会、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体育场馆等各类 主体举办主题活动。通过官方网站发布、枢纽型组织发动、组织推荐会等多种形式,将主题活动相关信息发送到更多的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到举办主题活动中来,发挥社会组织的力量和优势,扩大活动组织的举办主体。

(二)做好年度评估工作。各县区要将2021年6月-10月31日期间开展的主题活动作为评估内容。评估需要报送实施报告和数据表。同时,在主题活动举办期间,承办主题活动的机构以扫描形式完成承办信息填写,并同步完成主题活动问卷调查和满意度测评。

(三)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严格组织各环节、全过程安全风险评估,切实把安全管理工作抓实抓细,确保主题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本地区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确保主题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强化活动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应对本地区活动工作负起监督、指导和服务责任,建立事前报备、事中督导、事后总结的监管制度,建立年度考核评价机制。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将釆取多种形式对各县区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查。

(三)做好舆论宣传。各县区要制定主题活动宣传计划,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传播渠道和手段,将开展情况适时进行宣传报道,努力提髙活动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要充分发掘、收集活动实施过程中的典型案例和青少年体育故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积极推动主题活动视觉标识系统(包括标志、标准字样、背景板格式、旗帜、证书、证件等延伸内容)广泛使用。标识系统应按照《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统一使用“奔跑吧·少年”儿童青少年主题健身活动视觉标识系统和主题歌的通知》(体青字〔2021〕23号)相关要求规范使用。

(四)加强数据统计。活动均应采用“赢动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报名注册和评价反馈。将以平台数据为考核依据,督查检验各地活动开展的效果,并作为对各县区青少年体育工作考核和下一年度经费分配的重要参考。鼓励各县区通过多种渠道和更多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举办相关活动,利用平台进行发布、报名。

(五)按时报送材料。确定活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于6月10日前把电子版报送联系邮箱,活动结束后及时撰写实施情况报告(基本概况、亮点特色、存在问题),实施情况报告于10月中旬报送。

联系人:于永艳,电话:8313391;庄 健,电话:8312523。电子信箱:lystyjjtk@ly.shandong.cn

附件:1.临沂市关于开展2021年“奔跑吧·少年”儿童青少年主题健身活动实施工作方案

             2.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统一使用“奔跑吧·少年”儿童青少年主题健身活动视觉识别系统和主题歌的通知

             3.“奔跑吧•少年”儿童青少年主题健身活动联系人报名表


临沂市体育局        临沂市教育局

2021年6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沂市关于开展2021年“奔跑吧·少年”儿童青少年主题健身活动实施工作方案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奔跑吧·少年”儿童青少年主题健身活动的通知》(体青字〔2021〕17号)有关要求,为贯彻总局全面推进体教融合,广泛推动儿童青少年积极参与健康活动,提高健康水平,按照山东省体育局要求,结合临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体育局成立“奔跑吧·少年”儿童青少年主题健身活动组委会,全面统筹活动有关工作。

主任:刘艳芬市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赵爱国市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体校党支部书记

刘 梅 市体育局党组成员市体育总会常务副会长

伊永贵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宁 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李健 市体育局竞技体育科科长

郭希家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宋加新 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竞赛活动科副科长

苗 倩 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体育组织管理科副科长

冯明 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竞赛活动科科员

于永艳 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竞赛活动科科员

禚昌文 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体育组织管理科科员

各县区教体局分管负责同志

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和《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的实施,坚持“健康第一”的理念,推进“奔跑吧·少年”儿童青少年主题健身活动(以下简称“主题活动”)常态化、系统化、科学化开展,为建设体育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主题活动实施工作的基本原则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依托平台、强化监管。”

坚持政府主导与多方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多方参与,畅通社会力量参与渠道,调动各方积极性,引导青少年体育活动健康可持续发展。

坚持创新驱动与信息融合相结合。创新体制机制,整合领域资源,促进多领域多部门融合共赢发展。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线上线下相结合,为临沂市青少年健康发展拓展空间,增强合力。

坚持着眼长远与夯实基础相结合。秉持“健康第一”的理念,构建家庭、学校、社区联动的活动体系,建立完善青少年体育活动长远发展的机制;坚持体教融合,扩大青少年体育人口基数,提高后备人才培养水平。

(三)活动分类。一是示范性活动。在“六一”儿童节期间集中举办,各县区教育和体育主管部门在有条件的街道(乡镇)、学校利用社区周边或学校场地举办,活动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天,内容包括体育比赛、技能展示、健身科普等。二是贯穿全年的,面向全体的、小型分散、在青少年身边的主题活动。各县区承办的锦标赛、一小时竞赛圈活动以及各县区主办的各类儿童青少年体育比赛、技能展示、健身科普、幼儿亲子体育活动等均可纳入主题活动。三是线上活动。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平台,大力推广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活动模式,作为线下活动的有益补充。进一步做好2021年“赢动平台”全国青少年线上马拉松活动,带动儿童青少年及家庭体育锻炼。四是系列活动。游泳普及、超体重健康营、冬夏令营(临沂站)、大中小学生体育联赛、市第十一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等现有品牌活动均可纳入主题活动,在保留原有活动赛事品牌的基础上,增加临沂主题口号和视觉形象标识。

三、实施计划

充分调动各县区、市级项目协会的积极性,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在辖区内组织各类主体开展招标、实施和考核等工作。

(一)举办主体。各地应根据本地区实际,广泛引导发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会培训机构、体校、少年宫、单项运动协会、体育场馆等各类主体举办。举办主体的资质等要求如下。

1.经营资质:必须是在民政、工商、税务等注册登记的从事体育培训的社会组织机构或是体育行政部门的体校、健身活动中心、体育场馆等。

2.场地设施:须具有符合该运动项目需要的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自营、租赁、合作形式均可,需提供场地租赁或合作协议。游泳等高危险性项目的场地设施必须符合高危险性项目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3.师资配备:根据冬夏令营学员人数合理配备教练员,每12名学员最少配备1名教练员。原则上要求配备的教练员具有国家和地方人社部门、体育行业颁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证书或教练员资格证书,或教育部门颁发的教师资格证(要求曾经有运动专项训练经历或专项学历教育背景)。曾参加过全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培训的优先考虑。

3.课时标准:每期冬夏令营时间不少于5天,课次不少于10次(每次课1.5小时),人数10-20人。

4.教学标准:针对儿童青少年特点制定较为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超体重减重方案。活动后期,要组织该项目青少年运动技能等级标准测试(或体适能等级标准测试),以检验活动学习效果。

5.安全保障:实施主体须具有独立的民事赔偿能力,为所有参与的营员购买保险(包含新型冠状病毒等法定传染病保险),并要求申办单位做好疫情防控“一营一策”方案。

6.宣传报道:积极开展活动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7.诚信要求:被列入企业征信系统失信名单的单位,或者是社会反响不良的单位,不得承办该项活动。

(二)实施要求。

1.各县区根据自身实际,按照本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制定计划,并确保落实。建立督导、考核、评价机制,着力抓好主题活动开展的长效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各示范活动建议统一使用名称。各主会场活动的名称为: 2021年“奔跑吧·少年”儿童青少年主题健身活动临沂主会场;各分会场活动的名称为: 2021年“奔跑吧·少年”儿童青少年主题健身活动山东省临沂市(区、县)分会场。

参与对象为18岁以下青少年,重点倾斜12岁及以下少年儿童。活动时间从6月起到10月31日。具体举办时间不严格要求在寒、暑假期间举办,鼓励利用周末等课余时间开展。

3.用好互联服务网平台。活动均应采用“赢动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报名注册和评价反馈。市体育局将以平台数据为考核依据,督查检验各县区活动开展的效果,并作为对各地青少年体育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鼓励各县区通过多种渠道和更多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举办相关活动,利用平台进行发布、报名。

4.活动运动项目。结合临沂青少年体育项目特点,确定“28+X”项目。其中28个引导项目:足球、篮球、排球、田径、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体操、击剑、射击、射箭、自行车、水上项目、棒球、垒球、高尔夫球、橄榄球、攀岩、滑板、拳击、马术、冰雪、棋牌、手球、跆拳道、跳绳、体适能,X为其他适合儿童青少年学习掌握的体育运动项目。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鼓励社会机构侧重开展室外项目。

四、责任分工

各县区负责对本地区活动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服务工作,建立事前报备、事中督导、事后总结的监管制度,建立年度考核评价机制,实行年度自评。市体育局竞技体育科和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竞赛活动科、社会体育组织管理科负责采取多种形式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查。

五、宣传报道

制定专门宣传计划,对主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经常性宣传报道。积极发掘、收集典型案例和青少年体育故事,营造有利于主题活动实施的舆论氛围。积极推动临沂主题口号和视觉形象标识广泛使用。


202169日印发


  


 
附件【临体〔2021〕35号 附件2 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统一使用“奔跑吧少年”儿童青少年主题健身活动视觉识别系统和主题歌的通知.pdf
附件【临体〔2021〕35号附件3 “奔跑吧•少年”儿童青少年主题健身活动联系人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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