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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临沂市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0-09-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  题 临沂市体育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安排
临沂市体育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规范体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各级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有关要求,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细化政务公开任务,全面推进行政权力运行、重点领域信息、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和政务公开保障机制五个方面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政务公开效果,推动临沂体育事业规范化发展。

二、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

(一)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1.把“五公开”纳入办文程序。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从源头上解决公开属性的认定问题。各科室、单位在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将信息公开属性定为不予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办公室要严格审查,没有明确的公开属性建议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可按规定予以退文。(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落实)

2.将“五公开”纳入办会程序。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围绕重大决策事项,明确公众参与范围和方式,完善民意汇集机制,增加公众对体育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建立健全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我局召开的工作会议的机制,增强决策透明度。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要积极通过局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媒体等向社会公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落实)

3.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对涉及面较宽、情况较复杂的建议提案复文,可采用摘要公开的方式,公开办理复文的主要内容。(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落实)

4.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拓展和定期审查机制。根据国家和省、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以及公众关切,明确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重点,不断细化公开内容。年底对本年度不予公开的信息进行自查,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落实)

(二)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1.深化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加强目录、清单的动态管理,通过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及时让公众了解权责事项调整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推动依法规范履职。(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单位配合落实)

2.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年底前完成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按照规定做好标注。(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单位配合落实)

3.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对行政执法人员、清单、流程图、办事指南等信息在网站发布,及时公开年度执法结果和统计年报。。(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单位配合落实)

(三)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及时公开重要工作信息。推进重要体育赛事活动、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扶贫脱贫、安全生产等信息公开工作。(各有关科室负责落实)

2.继续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及时公开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办公室负责落实)

(四)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维护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的畅通,及时处理在线渠道申请,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拒收、不予答复、误做信访件转办等情况。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和责任,答复形式严谨规范,增强答复内容的合法性、说理性和针对性,明确救济渠道的机关名称、地址、时限等信息,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进行答复。

 

临沂市体育局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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