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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tyj/2018-0000316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体育局 | 发布日期 | 2018-01-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标 题 | 临沂市体育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市体育局深入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切实履行依法行政职能,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体育工作的各个环节,强化依法治体,为全市体育事业科学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现将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持续简政放权,做好行政审批工作。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按照省、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要求,调整修订了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临政办发[2017]43号),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职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上级部门取消下放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原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累计取消行政审批10项,仅保留2项,方便了群众办事创业。 (二)完善监督管理,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编制公布了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双随机、一公开”清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清单,并将相关事项目录、办事指南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在局网站进行了公开,有效保证了每一项权力在公众监督下运行。为切实加强高危险性经营项目监管,制定印发了《临沂市体育局关于加强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的依据、程序、行政执法文书等进行了明确。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关要求,组织对全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单位进行了摸底排查,按照行政许可条件、标准加强执法监管。 (三)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提高办事效率。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发挥政务服务大厅服务窗口作用,继续对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服务指南进行规范,压缩审批时限和流程,精简申办材料,实现审批提速增效、便民利企。推动公共服务事项网上运行,完成8项主动服务、2项依申请服务事项办理要素的梳理规范和网上录入工作。清理规范各类证照,取消无谓证明、盖章环节和繁琐手续,将申请信息公开和二级运动员称号审批列入全市“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并进行了公布。加强“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机制建设,修订完善了工作制度,2017年共答复办理热线转办工单182件次,办结率100%,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确保各类规范性文件不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制度,明确要求未经合法性审查、未经“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备案审查监督,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机制。2017年,完成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备案、发布2件,对统一登记编号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在局网站进行了公布。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制定了《临沂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改进工作作风几点具体要求》等文件,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民主决策、办事流程、责任落实等更加规范。健全完善相关会议制度,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决策制定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2017年,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临沂市“十三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临沂市体育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文件。 (二)继续完善聘用法律顾问工作。切实保障法律顾问在规范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与山东正之源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聘请法律顾问2名,在依法行政制度制定、健身工程和赛事活动合同审定、信访案件梳理等方面进行指导,有效防范了在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等工作中出现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决定和做法,提升了行政行为质量。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制定印发了《临沂市体育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明确了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关键环节和关键工作。研究制定了市体育局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事项、行政执法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服务指南等清单,加强事前公示。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在局网站设立了“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强化事后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印发了《临沂市体育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对体育执法过程中举报受理、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进行全面记录的要求进行了明确。按照执法程序进一步统一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建立规范文字、音像等全过程记录设备的配备、使用、管理和监督,将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听证、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纳入音像记录事项清单,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文字、音像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三)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印发了《临沂市体育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要求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都要进行合法性、适当性法制审核,明确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体育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目录,重点对执法主体、管辖权限、执法程序、事实认定、行政裁量权运用和法律适用等要素进行审核,规范了审核流程、材料和时限要求。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听取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办理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017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6件,并按要求进行了公开。 (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建设,拓宽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群众监督渠道,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市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咨询、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调查处理。2017年,通过局网站收到群众咨询投诉15件,均按时办结反馈。 (三)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建设,加强与新闻媒体、网络媒体的沟通联系,主动将政策法规、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内容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0多条,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件,已全部按期答复当事人。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结合体育工作实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归口办理”的原则,对群众反映的体育领域热点、难点问题,明确矛盾纠纷化解责任主体、负责领导和责任人,限期妥善处理反映的问题,及时答复反馈。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机制,畅通沟通渠道,规范案件办理流程,提高工作效能。2017年,市体育局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办理信访转办件1件,程序规范、答复合理,得到群众认可。 七、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建立健全法制学习培训制度,抓好学法用法普法工作。利用每周五集中学习日,加强对新颁布修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增强工作人员法治理念,确保各项体育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深入开展岗位学法活动,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年度学习和考核,努力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取得行政执法证书人数达到11人。利用局网站、微信、微博平台进行法律宣传和教育,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体育法律法规,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机制建设,及时调整充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多次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体育工作总体筹划,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2017年工作要点、全市体育工作会议报告,列入各科室、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和督办事项,加大日常考核力度,保证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018年,市体育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安排部署,按照市政府法制办要求,立足体育工作实际,突出依法治体,不断开创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大美新”临沂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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