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编制发布临沂市体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临沂市体育局官方网站(http://lyty.linyi.gov.cn)查阅或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临沂市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17号市行政中心326房间;邮编:276000;电话:8726833;电子邮箱:lystyj@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体育局严格按照中央及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着力抓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效率和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一是加大主动公开文件发布力度。2021年,市体育局共制定主动公开文件39件,其中,实施方案类文件5件,通知公告类文件34件,全部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发布。
二是加大政策文件解读力度。分别对《临沂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临沂市老旧小区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行动实施意见》、《临沂市关于加强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的实施方案》、《临沂市市级竞技类比赛经费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临沂市农村健身工程三年提升计划(2021-2023年)》、《临沂市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及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进行了媒体解读、主要负责人解读、文字解读、图表解读等10次。
三是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定《临沂市体育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围绕公共体育服务,发布公共体育基本信息、名录信息、活动信息98条。公开了行政执法清单、人员名单、指南、流程图等事前信息和执法结果、统计年报事后公示信息。在局网站首页公开了机构概况、领导信息、部门职责等内容。
2021年全年发布工作要闻、县区动态等各类信息512条,发布政策文件及配套解读15条。微信、微博和头条号新媒体累计发布各类体育宣传信息1241条,办理群众咨询、留言10条,发布各类征集活动3项次。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度,市体育局通过网站、邮箱、信件等方式均未收到申请人发起的依申请公开信息。2019-2020年累计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2条,均及时进行了答复和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做好已公开政府信息规范管理。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对2019年以来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个,并将规范性文件目录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在市体育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抓好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依托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和全省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系统,将临沂体育官方网站、临沂体育微信公众号、微博和头条号纳入管理。二是拓展政民互动渠道。不断丰富完善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栏目设置,将参加《行风热线》《焦点关注》等栏目链接到栏目下。同时,对群众咨询、建议、投诉等第一时间落实处理,完成了10条信息的答复办理。依托《意见征集》栏目,全年开展赛事活动承办等征集3次,做到征集启动、过程和结果全流程发布,进一步调动了群众参与积极性,保障了群众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2名同志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转。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临沂市体育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临沂市体育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学习培训计划》等文件,为指导和提升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保障;同时,结合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扎实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信息发布前填报《信息发布审核审批表》,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规范性和统一性。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公开水平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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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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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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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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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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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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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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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整体看,2021年,临沂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与法治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意识仍需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主动公开工作主动性不够强。二是公开方式较为单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解读方式不够灵活,通过音频、图文、短视频等解读方式较少。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指导下,结合当前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政策文件精神学习,全面把握各级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提高主动公开能力和水平。二是拓展主动公开形式。对涉及民生、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性文件,在主要负责人解读、文字解读基础上,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媒体解读、音频视频解读等多种方式进行,增强解读深度。三是深化政民互动。借助“政府开放日”活动,组织媒体记者、市民群众参与体育赛事活动体验,提高对体育工作的认识、了解,扩大群众参与范围,拓展互动公开领域,不断提高政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四是着力提升公开实效。着眼服务中心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扩大公开,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深度,持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公开时效,为提升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贡献体育力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做好政协提案办理答复。对2021年度承办的7件政协委员提案均按时办结完毕,答复意见分别在政协提案办理系统和局官方网站进行了公开。同时,起草并发布了年度办理情况总结。
收取信息处理费方面。我局无涉及信息处理费收取业务和事项。
落实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1年,市体育局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主动做好主动公开政策文件发布及解读、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结答复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1年度,市体育局共制定主动公开文件39件,其中,实施方案类文件5件,通知公告类文件34件,全部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发布,分别对《临沂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临沂市老旧小区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行动实施意见》、《临沂市关于加强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的实施方案》、《临沂市市级竞技类比赛经费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临沂市农村健身工程三年提升计划(2021-2023年)》、《临沂市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及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进行了媒体解读、主要负责人解读、文字解读、图表解读等10次。发布工作要闻、县区动态等各类信息512条,发布政策文件及配套解读15条。微信、微博和头条号新媒体累计发布各类体育宣传信息1241条,办理群众咨询、留言10条,发布各类征集活动3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