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临沂市体育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方面内容,主要分为(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二)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本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二是《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政办发〔2018〕20号)要求的工作落实情况。三是所属相关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四是附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沂市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17号市行政中心326房间;邮编:276000;电话:8726833、8726835;传真:8726833;电子邮箱:lystyj@ly.shandong.cn)。
一、《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方面内容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市体育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38条,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80条。其中新增法规公文类信息39条,占2.1%,主要是全民健身、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等相关政策规定和文件通知;新增动态类信息1825条,占97.05%,主要是体育赛事活动、工作进展等信息;新增公示、通报等信息16条,占0.85%。
市体育局进一步完善和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依托临沂市体育局网站(http://lyty.linyi.gov.cn/)、临沂体育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和今日头条号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扩大公开范围,及时发布更新。其中新增网站公开信息1222条,占65%,新增微信公开信息156条,约占8%。新增微博公开信息274条,约占15%,新增今日头条号公开信息228条,约占12%。认真编制并公布了临沂市体育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2017年度信息公开指南、2017年度信息公开年报、2017年度信息公开目录、2017年度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和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事项,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填报临沂市体育局政务公开相关内容,并通过审核,做到在法定范围内公开政府信息、在政府信息形成或更新时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及时办理并答复公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9条。
(二)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市体育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条,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市体育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市体育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制度仍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程度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和人员队伍力量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调查征集、互动类信息需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
改进情况:一是继续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根据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有关要求,进一步梳理市体育局政务公开任务,完善分工、细化措施,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二是拓宽公开渠道和公开内容。结合“政务公开看临沂”专栏,加大政策解读、新闻发布等信息公开力度,强化公众回应。三是加强网站信息公开目录管理,严格按照信息发布审核要求,对上传信息逐一审核后发布,定期对网站相关栏目进行调整,及时发布网站访谈、回应公众关心,增强体育行政工作透明度和知晓度。
(六)本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市体育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9件,均按期进行了答复办理。在市体育局网站信息公开版块设立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专栏,并将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全部进行了公开。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二、《2018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根据《2018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市体育局以提高体育服务水平、提升体育发展质量为目标,以“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为理念,大力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夯实信息公开基础。市体育局坚持将信息公开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和考核范围。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性听取有关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及时签批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通知通报,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年度目标、机关作风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在日常工作中,明确局办公室为具体承办机构、各科室(单位)共同参与,确定专人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抓到位,形成了运转良好的长效工作机制。同时,修订印发《临沂市体育局工作规则(试行)》等有关制度,把公开透明作为市体育局工作的基本制度,明确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法律和市政府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必须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向社会公开。
二是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丰富创新信息公开形式。严格按照“五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各科室、单位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对标注主动公开属性的所有红头文件按照规定进行了公开,进一步强化了信息公开意识。加强市体育局门户网建设和管理,结合政务公开情况、网站抽查情况,对市体育局门户网站进行升级迁移,对《工作要闻》《政务公开》等栏目设置进行了优化,加强政策法规、行政权力运行、办事指南、调查征集等栏目建设,进一步增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水平,更好地服务机关、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同时,积极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看临沂”专栏信息报送工作,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新形式、新渠道,通过微博、微信、头条号等新媒体发布政务信息、与公众互动交流、第一时间处理网民诉求,建立新闻发布会和发言人制度,先后3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公众告知临沂国际马拉松赛、中国沂河体育节等赛事活动筹备情况。
三是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对体育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相关要素逐一进行了调整和规范,制定市体育局行政权力事项颗粒化清单,在局网站上及时公开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事项,重点加强高危险性经营项目监管,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落实监管、服务责任。特别加强“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党建宣传信息、政策法规、办事指南、责任清单、行政权力运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依申请公开”等信息公开力度,积极主动发布有关信息。按照预决算公开有关要求,公告发布了2017年临沂市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等信息,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所属相关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所属事业单位中,市体育运动学校、市体彩管理中心有独立网站,市体育局按照有关要求加强管理,积极开展工作监督和网站信息检查。其他所属事业单位信息统一在局网站发布。
四、附表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2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74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6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28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3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8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4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0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56 |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