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体〔2022〕43号
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文化体育旅游工作办公室、沂河新区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局,各级体育总会、体育运动协会、体育运动俱乐部,各有关单位:
现将《临沂市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体育局
2022年8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临沂市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市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顺利组织实施,保证赛事参与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该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确保赛事活动安全顺利组织实施,保证赛事参与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提高防范意识,落实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新冠疫情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基本要求
(一)严格执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报备报批”制度。赛事活动组织者应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向当地县(区)级体育主管部门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卫健委)报备报批,规模较大(超过300人)或高危险性项目须同时报市体育局备案。
(二)加强疫情防控。坚持把参赛队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赛事活动组织工作,确保赛事安全有序进行。
(三)强化赛事活动安全服务保障。结合疫情防控部门指导意见,加强办赛风险形势研判,科学制定赛事活动组织方案,精准控制人员规模。严格按照国家、山东省和临沂市发布的防控指引,做实做细各项联防联控方案和疫情防控措施,完善赛事服务保障工作,确保达到防控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要求。
(四)加强赛事活动监控。比赛期间,参赛队负责人要随时注意队员的身心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安排就医。如比赛期间出现中高风险疫情,立即终止比赛。并及时上报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备案,确保体育赛事安全顺利举行。
(五)简化赛事活动流程。赛事活动形式一切从简,留存比赛视频资料和照片。因地制宜简化赛制和比赛程序,在不影响公平竞争的前提下,适当减少比赛时间,减少辅助裁判、志愿者、工作人员数量。
四、防控措施
(一)比赛场所管理
1、比赛场所尽量设为室外或通风、消防等条件好的室内场地。
2、比赛场地内应准备充足的含酒精洗手液和卫生设施,对经常接触的物品(门把手、电梯、器材等)进行预防性消毒和定期清洁。对比赛场地竞赛器材要再次进行消毒。
3、比赛场所应设置隔离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比赛场所。比赛场地内的各个区域要安排专人落实防控措施。
4、赛事采访设置专用的采访区域,根据采访区域的大小控制进出采访区域记者的数量。记者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记者与被采访者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
5、赛事活动场地为室内的,应该更加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控制参加人员数,保持良好通风并制定更加严格的消杀措施。
(二)人员管理
1、赛事活动报名实行线上报名,尽量杜绝现场报名。报名
时应提供相关健康信息,排查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在其未解除风险期间禁止其报名参加赛事活动。
2、赛事活动期间,所有赛事工作人员、参赛人员必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和健康绿码证明,实行“绿码"准入制。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坚持实名登记、出入时间登记等措施。对拒绝接受扫码、体温检测或体温异常、处于隔离期等可疑人员,谢绝入场。
3、除运动员处于比赛期间以外,所有人员进入比赛场所须全程佩戴口罩,佩載口罩应符合《新冠流行期间公众佩戴口罩指引》要求。
4、严格控制比赛人员规模,保持室外社交距离1.5米、室内社交距离2米,设置明显提示牌,避免人员近距离接触。
5、运动员的比赛器材、装备、衣物、毛巾等个人物品,禁止与他人共用。
6、如在比赛场所内有用餐需求,用餐应实行分餐制,就餐保持1米以上间隔,就餐时避免相互交谈。
7、比赛现场应配备医护人员、医疗设备和救护车。若有人员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不得带病参与赛事活动,并参照各地《新冠流行期间公众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后的就诊指引》执行。
8、加强对所有参与赛事活动人员的防疫知识普及和健康教育,应在醒目位置张贴健康提示,现场播报安全提示信息,利用多种方式宣传预防新冠和传染病防控知识,提升防控意识和能力,提高防控工作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