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体〔2022〕31号
各县(区)体育主管部门、教育和体育局、财政局,市体育局有关训练单位,市教育局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化教体融合,推动儿童青少年积极参与健身活动,提高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水平,培养选拔体育运动后备人才,经研究,决定举办“中国体育彩票杯”2022年临沂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暨“奔跑吧.少年”儿童青少年主题健身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县级体育联赛和“奔跑吧.少年”儿童青少年主题健身活动
2022年体育联赛重点在县级开展,各县(区)要根据自身情况,大力做好本级体育联赛工作,让更多中小学生参与到体育联赛中。举办体育联赛要与奔跑吧.少年”儿童青少年主题健身活动相结合,继续以满足广大青少年儿童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多样性体育需求为导向,贯穿在我市儿童青少年各项赛事活动中。积极开展儿童青少年健身活动,组织形式多样、广大青少年喜爱的赛事活动,普及体育科学知识,促进儿童青少年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锻炼意志、全面发展。
二、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各单位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策略,制定赛事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从严从细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要准确掌握涉赛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的活动行踪、社会接触史等关键信息,并结合赛事运行流程,将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告知参赛人员,确保各类人员安全有序报到和参赛。涉赛人员要做到闭环管理,“点对点”直接到达接待酒店。要及时、高效应对处置疫情相关的风险,切实做到“把好关口、以面保点、点面结合”,确保2022年临沂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顺利举办。
三、组织参加山东省中小学生体育联赛
截至目前,省体育局及省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尚未发布竞赛规程,各项目比赛时间、地点还未确定。为积极参加2022年山东省中小学生体育联赛有关赛事,在2022年山东省中小学生体育联赛各项赛事报名时,如我市未开展市级联赛,将按照上一年度比赛成绩推荐优胜队参加省级联赛。暑假后开展的赛事,报名工作按照省体育联赛报名要求进行报名。
附件:1、“中国体育彩票杯”2022年临沂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竞赛规程总则
2、“中国体育彩票杯”2022年临沂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竞赛项目(小项)设置
3、“中国体育彩票杯”2022年临沂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运动员资格审查办法
4、“中国体育彩票杯”2022年临沂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5、“中国体育彩票杯”2022年临沂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临沂市体育局 临沂市教育局
2022年6月1日
附件1
“中国体育彩票杯”2022年临沂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竞赛规程总则
一、主办单位
临沂市体育局、临沂市教育局、临沂市财政局
二、承办单位
各县(区)体育主管部门、教体局,各有关社会团体、企业。
三、冠名
总冠名为“中国体育彩票杯”,承办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自行确定赞助商进行分冠名。
四、竞赛时间
市级联赛根据省级联赛举办时间提前进行。县级联赛举办时间由各县(区)确定。联赛原则上安排在节假日期间进行。
五、竞赛项目
设置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径和游泳7个大项、157个小项(见附件1)。
六、参加单位
以学校(田径、游泳除外)为单位参赛,市级联赛以县(区)为单位统一报名,各级学校必须经县级联赛选拔方能参加市级联赛,体育优秀传统项目学校必须参加县级联赛,市教育局属各学校可直接报名参赛。各项目参加市级联赛具体要求如下:
(一)足球:县级联赛各组别取得冠军的学校。
(二)篮球:县级联赛各组别取得冠军的学校。
(三)排球:县级联赛各组别取得冠军的学校。
(四)乒乓球:县级联赛各组别团体冠军的学校和各单项第一名的运动员。
(五)羽毛球:县级联赛各组别团体冠军的学校和各单项第一名的运动员。
(六)田径:以县(区)为单位进行组队报名(名额分配参照2021年度参赛人数及成绩,具体名额见单项规程)。
(七)游泳:以县(区)为单位进行组队报名(名额分配参照2021年度参赛人数及成绩,具体名额见单项规程)。
七、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运动员必须是遵守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中小学在校、在读学生,以暑假前所在班级分别参加小学、初中和高中组比赛。
(二)运动员只能代表学籍所在学校参加比赛,田径(和游泳)比赛经县级联赛选拔后,代表各县(区)比赛。
(三)运动员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由运动员所在学校出具该运动员适宜参加其报名项目比赛的证明。
(四)已办理正式选调手续到省运动队和职业体育俱乐部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加比赛。
(五)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参赛运动员的资格审查初审工作。
八、参加办法
(一)上场参赛时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各参赛人员报名人数按各项目竞赛规程的规定执行。
九、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际单项运动协会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项目竞赛规则。
(二)县级联赛根据市级联赛规程总则的有关要求进行,并按照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的录取标准和参赛名额确定参加市级联赛的单位。
(三)竞赛阶段
1、各县(区)教体(体育)局参照市级联赛规程总则要求举行县级联赛。
2、市级联赛由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竞赛活动科具体组织实施。
(四)参赛队数以各项目联赛正式报名单为准,参赛运动员(队)不足2名(队)的项目不进行比赛。
十、裁判员和竞赛官员的选调
(一)市级联赛裁判员由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竞赛活动科提出建议名单报市体育局和市教育局批准后选调。
(二)举办联赛期间,市体育局、教育局将选派竞赛督查组对联赛进行督导检查。
十一、兴奋剂、性别检查
(一)联赛严禁使用兴奋剂及违禁手段。
(二)兴奋剂检查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山东省体育局、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性别检查将根据有关规定,承办单位按照必需和必要的原则进行。
十二、奖励和计分办法
(一)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田径、游泳、羽毛球各单项比赛均录取前八名,不足录取名次的按实有队(人)数录取。颁发成绩证书。
(二)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各单项前8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教练员和优秀裁判员),按照《2022年临沂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附件3)。
十三、申诉和纪律
(一)为了端正赛风,体现联赛突出教育特色、以育人为宗旨的指导思想,各县(区)教体局和学校须对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资格认真进行审查或自查,按照本规程的规定,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行为发生。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属个人项目的取消其比赛成绩和名次;属集体项目的取消全队比赛成绩和名次,取消单位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二)联赛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参赛运动员的纪律和资格检查工作,“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处理决定为最终处理意见。
(三)对打架斗殴、罢赛、拒绝领奖、侮辱裁判和观众等恶劣行为的运动员(队),取消运动员(队)所有比赛成绩,取消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追究所属代表单位领导责任,情节严重者对单位和个人做出进一步处罚,并全市通报。
(四)各代表队报名时须向各单项竞委会交纳1000元比赛保证金。如果运动员在比赛中出现违纪问题,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如果代表队没有出现违纪行为,则保证金如数退还。
十四、报名及报到
(一)2022年临沂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报名根据各单项竞赛规程要求进行。各项目报名为一次性报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包括球类项目运动员球衣号码)。
(二)报到时须向组委会提交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人身意外保险证明、学籍证明、二代身份证原件后方可参赛。
(三)各项目县级联赛结束后7天内,由各县(区)教体(体育)局将比赛秩序册、成绩册一式三份分别报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竞赛活动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十五、经费
(一)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等部门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和田径联赛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字〔2011〕30号)、《山东省中小学生体育联赛经费补助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 》和《临沂市市级竞技类比赛经费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临体〔2021〕32号)执行。
(二)市级联赛期间,主办单位向各运动队提供统一食宿,小学组、初中组运动员费用由组委会承担,高中组运动员、领队、教练、随队队医等食宿费用自理。参赛单位往返交通等其它费用自行承担。超编人员经费自理。
十六、其它
(一)比赛服装要求按照各项目竞赛规则、规程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二)因省级联赛规程尚未下发,最终比赛规程按省级联赛要求进行。
十七、本竞赛规程总则的解释权归临沂市体育局、临沂市教育局、临沂市财政局。
附件2
“中国体育彩票杯”2022年临沂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竞赛项目(小项)设置
一、足球
高中男子组、女子组,初中男子组、女子组,小学男子组、女子组。
二、篮球
高中男子组、女子组,初中男子组、女子组,小学男子组、女子组。
三、排球
高中男子组、女子组,初中男子组、女子组。
四、乒乓球
高中组(6项):男子团体、男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团体、女子单打、女子双打。
初中组(6项):男子团体、男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团体、女子单打、女子双打。
小学组(6项):男子团体、男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团体、女子单打、女子双打。
五、羽毛球
高中组(6项):混合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初中组(3项):混合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小学组(3项):混合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六、田径
(一)体校组、普通高中男子组(18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5000米竞走、10000米竞走、110米栏(栏高0.991米、栏间距9.14米)、400米栏(栏高0.914米、栏间距35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6千克)、铁饼(1.75千克)、标枪(800克)。
(二)体校组、普通高中女子组(18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3000米竞走、5000米竞走、100米栏(栏高0.838米、栏间距8.50米)、400米栏(栏高0.762米,栏间距35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千克)、铁饼(1千克)、标枪(600克)。
(三)体校组、普通初中男子组(17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5000米竞走,110米栏(栏高0.914米、栏间距8.7米)、400米栏(栏高0.840米、栏间距35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千克)、铁饼(1千克)、标枪(600克)。
(四)体校组、普通初中女子组(17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3000米竞走、100米栏(栏高0.762米、栏间距8米)、400米栏(栏高0.762米、栏间距35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3千克)、铁饼(1千克)、标枪(500克)。
七、游泳
(一)男、女高中组(16-18 岁)8 项:50米、1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仰泳;50米、100米蛙泳;50米、100 米蝶泳。
(二)男、女初中组(13-15 岁)13 项:50米、100米、2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200米仰泳;50米、100米、200米蛙泳;50米、100米、2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
(三)男、女小学甲组(11-12 岁)8 项:50米、1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仰泳;50米、100米蛙泳;50米、100 米蝶泳。
(四)男、女小学乙A 组(10 岁)4 项:50米爬泳技术、50米仰泳技术、50米蛙泳技术、50米蝶泳技术
(五)男、女小学乙B 组(9 岁)4 项:50米蝶泳分解(戴脚蹼)、50米仰爬交替、50米交替蛙手爬腿、100 米流线型仰泳腿。
(六)男、女小学乙C 组(7-8 岁)4 项:50米持板蝶泳腿、50米持棒仰泳腿、50米持棒蛙泳腿、50米蛙手爬腿
附件3
“中国体育彩票杯”2022年临沂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运动员资格审查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临沂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运动员资格审查工作,切实禁止“借兵打仗、以大打小”等不正之风,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体育竞赛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一条 资格审查工作组:由市体育局、市教育局主管业务部门负责运动员资格审查工作,对运动员进行赛前、赛中、赛后的身份核实、证明材料审核、看人验证等具体工作,受理运动员资格问题的申诉,对已澄清的问题进行裁决。
第二章 运动员代表资格及审查办法
第二条 运动员必须是遵守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中小学在校、在读学生,以暑假前所在班级分别参加小学、初中和高中组比赛。
第三条 运动员只能代表学籍所在学校参加比赛。
第四条 运动员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由运动员所在学校出具该运动员适宜参加其报名项目比赛的证明。
第五条 运动员需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第六条 资格审查工作组将在赛前、赛中和赛后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如在报名时和报名后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比赛资格,并不得补报或更换其他运动员。
第七条 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者,应及时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经代表团团长或领队核准并签名的申诉报告,同时交纳申诉费1000元。胜诉者,申诉费将如数退还。分阶段进行的比赛项目(如:“三大球”项目),申诉必须在各项目第一阶段小组赛前提出,进入比赛后不再受理运动员资格方面的申诉。
第三章 对违反规定的处罚
第八条 对于在比赛资审中查出有“借兵打仗”、使用假证件、改名换姓、冒名顶替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属个人项目的取消其比赛成绩和名次,属集体项目的取消全队比赛成绩和名次,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并通报全市。
第四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第十条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4
“中国体育彩票杯”2022年临沂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为加强临沂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精神文明建设,发扬团结拼搏、公平竞争的良好道德风尚,决定在体育联赛期间开展“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活动。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县(区)代表队、运动员、裁判员和体育教练(师)。
二、评选条件
(一)认真执行2022年临沂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的竞赛规程总则、单项竞赛项目规程及有关文件规定。
(二)遵守赛场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尊重对方,尊重裁判,尊重观众。
(三)运动员认真遵守《运动员手册》,组织纪律观念强,比赛作风端正。顽强拼搏,勇于进取,能够体现出新时期运动员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
(四)裁判员认真执行《裁判员手册》,执行裁判任务时,严肃、认真、公正、准确、不徇私舞弊,不搞不正之风,服从大会领导,遵守大会纪律,积极主动公正,出色完成任务。
(五)体育教练(师)有较强的教学水平和业务素质及良好的组织能力,服从裁判员判决,尊重对手,所带运动队竞赛成绩突出。
三、评选办法和名额
(一)代表队
在单项竞委会的领导下,由各参赛队、裁判组、大会竞赛处进行投票,得票多者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名额原则上按5个队以下评选1名;6-9个队评选2名;10-13个队评选3名;14个队以上评选4名。
(二)运动员
各代表队按8:1的比例评选本队符合标准的运动员参评“体育道德风尚奖”,由单项竞委会审批。不足5人的运动队不予评选。
(三)裁判员
各裁判组按10:1比例推选获“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裁判员人选,由单项竞委会审批。
(四)体育教练(师)
参赛队伍由单项竞委会根据各代表队比赛成绩和赛期表现评选“优秀体育教练(师)”。
“优秀体育教练(师)”评选标准:各项目前八名学校带队教师。
乒乓球、羽毛球、田径、游泳项目团体和单项不重复评选;凡是比赛期间不服从裁判员判决、不尊重对手及违反赛事纪律者实行一票否决。
四、表扬
“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运动员、裁判员,优秀体育教练(师)由单项竞委会组织颁发证书。
附件5
“中国体育彩票杯”2022年临沂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暨“奔跑吧.少年”儿童青少年主题健身活动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中国体育彩票杯”2022年临沂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疫情防控工作,保证赛事顺利进行, 根据《 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等文件,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架构和职责
为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有序、责任明晰,成立2022年临沂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明确各环节、各单位疫情防控职责,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防控责任,确保组委会、竞委会以及各代表队协同合作,完善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机制,形成防控合力。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赛事疫情防控工作,坚持科学防控、精准防控的原则。聚焦“人、物、馆、场、赛事流程”等工作重点,严把“赛前、途中、入住、入场、赛事、监测、消毒”等关键环节节点,实施“全程闭环管理、全链条可追溯、全员疫苗接种、全员核酸检测、全部查验准入、全面环境洗消”等措施,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二、工作目标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策略,从严从细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及时、高效应对处置疫情相关的风险,切实做 到“把好关口、以面保点、点面结合”,确保赛事顺利举办。
三、工作措施
(一)赛前疫情防控工作
1、健康筛查。所有涉赛人员抵达赛场前进行14 天的自我健康筛查,并向联络员如实提报《涉赛队员自我健康筛查信息采集表》,报到当日,联络员将《涉赛人员健康筛查汇总统计表》上报疫情防控组。
以下几类人员不得参加赛事活动:尚未治愈的新冠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疑似病例;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与感染者活动时空轨迹重叠人员、同时空伴随人员;处于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未解除的人员;14 天内有发热、咳嗽、乏力等异常症状,尚未排除传染性疾病的人员;有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的人员;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21天内所居住社区发生新冠 病例的人员;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的人员。
2、健康监测。所有涉赛人员到达赛区前进行14天的健康监测,每天早、晚各进行1 次体温测量,并向联络员如实提报《自我健康监测记录表》,报到当日,联络员将《健康监测汇总统计 表》报疫情防控组。
3、核酸检测。所有涉赛人员抵达赛区前14 天、7 天、48小时进行核酸检测,报到当日,联络员将核酸检测汇总表报疫情防控组。
4、疫苗接种。所有涉赛人员抵达赛区前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符合条件的要完成加强免疫接种。报到当日由联络员将接种汇总表报疫情防控组。
5、防控物资。配备足够数量的防护服、口罩(外科口罩、N95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满足赛事期间疫情防控物资保障。
6、防疫设备设施。各单项赛事要在入住酒店内设立临时隔离观察室,位置相对独立。
(二)报到疫情防控要求
1、闭环管理。涉赛人员统一乘车“点对点”直接到达接待酒店。
2、签到入住。酒店接待人员和驻点医生对涉赛人员进行测量体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赛事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1、涉赛人员管理
(1)健康监测。赛事期间,所有涉赛人员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每天早、晚各进行1 次体温测量,由联络员汇总后及时报疫情防控组。
(2)核酸检测。赛事期间,所有涉赛人员应服从赛事举办地属地疫情管理要求,须要核酸检测的,由联络员负责组织到指定核酸采样点采样。
(3)对入场的所有人员进行体温监测,扫场所码。体温异常者由医务人员进行研判处置。
(4)赛场落实分区管控。封闭和非封闭区域科学制定各类人员流线,避免交叉。封闭式管理区域只允许运动员、技术官员、赛事组织人员、医务人员、安保人员及其他必要人员入内。非封闭式管理区域为服务人员活动区域,服务人员在指定区域活动。
(5)人员出入管理。赛事期间,涉赛人员严格落实“住地—专车—赛场”闭环管理,定点集结,队进队出,不得参与与赛事无关的活动。训练、比赛结束后,所有涉赛人员按照流线和指定通道有序离场,封闭管理区域人员在指定地点乘专用交通工具返回住地。非封闭管理区域人员按流线和指定通道有序离开场地。因疾病等特殊原因确需离开的,由驻点医生安排专车接送至医院。
(6)个人防护。所有涉赛人员,除因比赛、训练、用餐需要外,必须佩戴口罩。酒店所有工作人员同时必须佩戴一次性手套,餐厅工作人员穿工作服、全程佩戴口罩、手套、帽子。
(7)强化物品入场管理。对所有进入赛场的物品加强日常监管,对所有进入比赛场馆的车辆、物品进行清洁消毒,提供有效消毒记录。所有进入比赛场馆的运输人员须提供工作证件和有效核酸检测证明。所有进入比赛场馆的进口冷链食品须提供有效安全证明。外卖、快递等一律不得入内。
2.清洁消毒管理
(1)组建专门的消毒队伍,做好消毒物资储备,对比赛场地、交通工具等落实消毒措施。
(2)每天训练和比赛结束后,对比赛场地公共区域进行一次消毒。对赛场内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可根据人流量增加消毒频次。
(3)随时进行赛区内的清洁,保证赛区内环境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在有效防护前提下统一收集废弃口罩,集中回收后,按医疗废弃物处理。
(4)做好客房通风消毒。以开启门窗方式进行客房通风,合理使用中央空调系统,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天利用比赛时间对酒店环境进行常规清洁消毒,对客房桌面、座椅、门把手、水龙头等重点部位擦拭消毒。
3.就餐管理
(1)赛事期间分人员类别、分区域分时段错峰就餐,控制等候区域内人数,避免就餐人员聚集。采取餐位间距限制,每位餐座间隔距离不小于1 米,餐厅保持开窗通风。
(2)餐厅入口处设洗手设施或配备免洗手消毒液,餐厅工作人员负责测量体温,确认无异常后方可进入餐厅。餐厅内工作人员引导就餐人员有序取餐落座,避免面对面就坐,尽量避免谈话交流并缩短就餐时间。
4.医疗保障
赛事期间携带急救药品、设备等,负责涉赛人员的疫情防控、健康管理和应急处置。赛场由1名医生、1名护士和1名防疫人员组成,现场配1 辆救护车、携带急救药品、设备等。
5.应急处置
赛事期间,涉赛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不适症状时, 应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流程进行处置。
(1)在赛场、酒店发现健康异常或主动申报异常时,由工作人员引导至临时隔离观察室,引导时保持2米间距,全程佩戴口罩。
(2)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和初步排查,同时立即上报医疗卫生和疫情防控部联络员,视排查情况判断是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3)经诊断为非新冠肺炎的其他疾病,随即进行相应治疗; 如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立即报告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新冠肺炎疫情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高度重视2022年临沂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疫情防控工作,成立联赛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调动各方面力量,整体部署,责任到人,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参与单位等要按照《2022年临沂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 强化各项工作措施,有效实现防控目标。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突发情况,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情况应对处置能力。各参与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络,密切配合协同,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赛事防控安全。
(三)加强督导检查。赛事期间要加强比赛场馆、接待酒店等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类场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制度措施,对落实不力者按照《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动态调整策略。根据组委会、执委会工作安排和市、县(区)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落实最新防控政策,动态调整防控措施,做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其他有关事项及时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