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学堂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全民健身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体育工作尤其是全民健身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近年来,市体育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体育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走在前列”要求和“健康临沂、体育强市”目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地方特色,在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全民健身组织和队伍建设、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和科技指导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不断推动我市全民健身事业蓬勃健康发展。
一、更新观念,增强全民健身意识。在今年年初的全市群众体育工作会议上,我们就提出了要大力弘扬体育文化,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健身活动、典型和故事,营造更为浓厚的健身氛围。一是以举办丰富多彩的健身活动为载体。每年举办的市县两级全民健身运动会、“百县篮球、千乡乒乓球、万人象棋”三大赛等健身活动达300多项次,参与群众超过100万人次;中国沂河体育节、蒙山体育节作为临沂独创的品牌赛事已举办多年,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好评;尤其是今年我市独创的“美丽乡村”迷你马拉松分站赛、“千村万人乡村广场舞大赛”,要在年底把各县区的比赛花絮和亮点制作成专题,进一步扩大宣传。二是以利用新媒体工作平台为抓手。充分利用“互联网+”模式,建立了临沂市体育局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平台,发挥在线发布信息、群体活动赛事报名、运动康复咨询、健身科技指导等功能,提供多项便民服务,将体育文化融入了体育健身的全周期和全过程。三是以宣传好全民健身活动、事迹为引领。积极与广大媒体联系合作,通过各级电视台、报刊、网络宣传各类群体活动和先进人物、事迹,树立全民健身榜样,传播社会正能量,树立了人人爱锻炼、会锻炼、勤锻炼、重规则、讲诚信、争贡献、乐分享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积极发展全民健身服务业。高度重视全民健身服务业在新时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不断增加体育市场供给,形成规范有序的体育健身休闲市场,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消费意识明显增强,体育消费规模和水平明显提高,积极引导经营主体提供公益性群众健身服务,适时研究推出医保卡余额购买健身服务制度;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兴办全民健身服务业,增加全民健身服务从业人员,培育和形成一批有实力、有技术的全民健身服务企业和品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户外运动基地、汽车露营地、徒步骑行驿站等户外运动设施。充分发挥我市体育物流基地引领作用,拉长产业链条,形成聚集效应;积极申办和承办国内外高水平体育赛事,开发体育赛事资源,加快竞赛表演、场馆运营、体育中介等核心产业,提高服务业比重,优化产业结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健身俱乐部,开展第三方健身俱乐部星级评定工作,促进俱乐部规范发展。探索建立“联赛”制,制定资金扶持政策,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创建职业体育俱乐部。扶持建设一批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积极推进全民健身与养老服务、运动康复、教育培训、休闲养生、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等融合发展,加快体育传媒、体育会展、体育广告、体育旅游等新兴业态发展,为社会提供专业化体育服务。
三、加大对健身专业指导人才的培养。我们每年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国家级和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举办两期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指导各县区开展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并组织开展以“体育技能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为主题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50多项次,为群众提供科学合理的健身指导。今后,我们将继续拓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渠道,支持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培训、审批具有专项技能的项目指导员。市体育局今年将再举办两期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各县区也要结合实际开展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重点加强基层社区和农村人员的培训,做到每一个行政村都要有一个社会体育指导员,进一步壮大我市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争取网络注册登记社会体育指导员突破23000人。
四、加强体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提高体育健身设施的利用率。一是科学制定体育设施总体规划,构建更加完善的体育设施公用服务体系。根据《临沂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我市到2020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要达到2.0平米以上,县区级实现“三个一”(一个公共体育场、一个全民健身中心、一个体育公园)和乡镇级的“两个一”(一个多功能运动场、一个全民健身中心)建设。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助,不断建设各类全民健身场地。尤其是今年的任务非常艰巨,要确保在今年年底前实现全市行政村(社区)健身工程全覆盖、实现992个省定贫困村健身广场全部建设完成,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健身需求。三是不断加强和提升健身器材的管理维护工作。工程建设完成后签订好捐赠协议书,明确具体责任人,强化信息数据管理,为后续的器材维修更换做好保障,根据制订的《临沂市全民健身工程建设(捐赠)管理办法》,要求各县区严格抓好落实。
五、建立全民健身的奖励激励机制。《临沂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明确规定,对在全民健身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奖励。《临沂市全民健身运动会总规程》和各单项比赛规程具体规定,对赛事中相关获奖单位、人员进行奖励;并对各县区体育部门工作成绩进行年终考核,评分前六名的单位授予“全市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通报表扬以兹鼓励。
全民健身运动作为一项民生工程长期工程,我们任重而道远,同时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今后,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举措,推动我市全民健身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临沂市体育局
2017年6月3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临沂市体育局群体科,8726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