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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483号提案(关于引导城区中小学面向社会开放体育运动场所的建议)的答​复

2017/07/03

杨翠晓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引导城区中小学面向社会开放体育运动场所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是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向社会开放学校体育场馆,为群众提供体育锻炼和健身的场地、设施,是加快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根据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实施意见》(鲁体青字〔2012〕62号),市体育局、教育局一直积极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2014年根据县区体育、教育部门的推荐,我市确定9所学校作为向社会开放单位,省级通过体育彩票公益金给予上述学校各3万元补助。下一步,我们一定继续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争取更多的学校体育设施能够符合开放条件,为加快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做出贡献。

临沂市体育局

2017年6月3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体育局综合业务科,8726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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