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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613号提案(关于完善城区全民健身体系的建议)的答复

2017/07/03

刘艳芬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临沂市委员会第十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城区全民健身体系的建议》已收悉。

对于您在建议中提出的“上级关于健身设施建设的有关要求”,市体育局非常认同,并对这些要求进行了贯彻落实,先后编制了《临沂市公共体育设施专项布局规划》,制定了《临沂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对我市有计划地加快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落实到2020年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0平方米以上提供了保障。

对于您在建议中提出的我市体育健身设施基本情况,市体育局作了全面分析,进行了认真研究。特别是对您提出的健身设施布局不够合理,不利于形成15分钟健身圈、小型多样的健身设施不足、场地开放不足、健身设施维护资金不足、社会力量参与健身设施建设和维护的积极性不高等问题,市体育局党组制定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与住建、规划、国土等部门协调沟通,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新建商业住宅区、社区人均场地室内0.1平米、室外0.3平米的硬性规定,使利于群众健身的体育设施布局更加趋向合理,更利于形成15分钟健身圈建设。

二是进一步与市财政协调,加大政府财政资金用于体育公共设施建设的力度,并积极向国家、省等相关部门申请扶持资金,加快解决我市健身设施不足特别是足球、篮球等集体项目场地缺乏的突出问题。加大体育彩票公益金支持投入力度,对有条件的公园、广场、公共绿地及空置场地,统筹规划、逐步推进多功能公共运动场项目建设。充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和空闲地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为健身场地设施,合理做好城市空间的二次利用,增加群众健身的设施,从根本上解决我市体育设施不足问题。

三是积极同教育、发改、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制定政策,创造条件盘活存量资源,引入和运用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大型体育场馆复合经营能力。健全公益性开放评估体系,探索建立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机制;更多的新建学校和有条件的学校对体育场馆区域进行物理隔离改造,在教学活动之外的时间向社会开放。推进企事业单位、公园等符合全民健身需求的公共场所对全社会开放,增加我市体育场地设施的有效供给,解决资源闲置和浪费问题。

四是协调配合住建、园林等部门继续完善滨河、公园、绿地等资源的综合利用,加快户外多功能球场、健身步道、健身路径等体育设施的建设,使城市布局更加优化,城市功能更加健全,让群众拥有更好的健身条件。

五是加强与各县区政府沟通,落实体育“三纳入”,特别是保障政府财政资金纳入体育工作预算和中长期规划。着眼完善我市城市功能,适时推进市县两级综合体育场馆建设,到2020年,市体育中心“一场两馆”(一个大型体育场、一个综合性体育馆、一个游泳馆)基本建成;县(区)全部建有“三个一”工程(一个公共体育场、一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体育公园),乡镇(街道)普遍建有“两个一”工程(一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或灯光篮球场、一个多功能运动场),社区、行政村建成一个多功能的文体广场,实现体育健身设施全覆盖。

六是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公共室外健身设施产权单位的管理维护责任。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公共室外健身器材进行定期巡检维修,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和维修维护中来,确保群众健身安全。

临沂市体育局

2017年6月3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体育局群体科,8726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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