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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体育局转发《关于举办2015年度山东体育新闻奖暨全民健身好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2016/01/06

各县(区)体育部门、市有关新闻媒体:

为充分展现、大力宣传好我市体育事业发展成果,现将山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山东省体育局、山东省体育记者协会联合下发的《关于举办2015年度山东体育新闻奖暨全民健身好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评选要求,认真做好作品的选送、推荐工作。

有关要求:报送稿件的单位、个人请填写好参评作品推荐表,于1月20日前将推荐作品报送市体育局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lystyjbgs@163.com,由市体育局负责统一推荐上报。

联 系 人:马 洁;

联系电话:0539-8726833;

地 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天元商务大厦326房间。

 

临沂市体育局

2016年1月4日

 

山东省体育局

关于举办2015年度山东体育新闻奖暨全民健身好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体育局(体育记者协会),省有关新闻单位:

2015年是“十二五”的收官年,也是我省加快推进体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一年。全省各新闻媒体围绕我省体育事业的中心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采编了许多优秀的稿件,为我省体育事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为进一步提高我省体育新闻报道的水平,促进体育新闻事业的发展,山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山东省体育局和山东省体育记者协会决定举办2015年度山东体育新闻奖暨全民健身好新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品参评条件:凡2015 年度内在报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正式发表或播出的关于山东体育的新闻报道作品(含消息、通讯、言论、栏目、专题等)均可参加评选,在网站发表的作品要求为原创。

二、送稿数量及要求:每名作者可选送3件作品参加评选,并填写作品推荐表。

(1)文字作品:参评作品和推荐表一式10套。每套由一份作品和一张推荐表组成,并装订在一起。文字稿一律用A4纸复印,并附样报一份。

(2)摄影作品:要求为10寸照片,并附发表该作品的报刊复印件和作品推荐表各1份(贴于照片背面)。

(3)电视作品:要求刻录为DVD光盘(3套),并附文字稿、作品推荐表(各3份)和播出证明。

(4)广播作品:要求录制为CD光盘(3套)。并附文字稿、作品推荐表(各3份)和播出证明。

请参评者保留底稿,报送稿件恕不退还。

三、评选办法

(1)2016年3月底前,由我省新闻界和体育界专家组成评委会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向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并给予奖励。

(2)为鼓励广大新闻工作者宣传报道好全民健身工作,本次评选活动评出的全民健身内容的获奖作品数量不少于总数的30%。

(3)根据选送稿件数量和获奖情况,评出优秀组织奖单位并给予表彰奖励。

四、有关要求:以各市为单位,由各市体育局(市体育记者协会)统一报送稿件。省直新闻单位直接报送。报送稿件单位请填好参评作品汇总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76817620@qq.com

五、收稿截止时间:2016年1月31日。

作品请寄:济南市经十路20286号,山东省体育局科技宣传教育处(省体育记者协会秘书处),魏巍。邮政编码:250002,联系电话:0531-66116533,18668972863。

 

附件1:参评作品推荐表

附件2:参评作品汇总表

 

                           二○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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