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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体育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5/06/11

各县区、开发区体育主管部门,局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部分行业系统消防安全专项督查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全市体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确定,在全市体育系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体育经营场所、运动训练场馆、体育馆及室内健身场所等。

二、检查内容

是否具备行政审批(许可)手续,是否配备消防值班和防火检查巡查队伍,是否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电气线路防火检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是否到位,是否使用彩钢板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三、工作安排

本次检查采取单位自查和组织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各县区、开发区体育主管部门要组织成立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要直抓直管,明确相关人员具体抓好落实,确保工作成效。

1、自查阶段。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各县区、开发区体育主管部门对所属责任范围内的体育场所进行自查,重点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

2、抽查阶段。在自查的基础上,市体育局将于6月15 日起组织有关人员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进行重点抽查,查看本场所行政审批(许可)、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督促整改等工作情况的台账资料,并对在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3、整改阶段。对在本次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要及时采取防治整改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以迎接省里的专项检查。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各县区、开发区体育主管部门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次消防安全专项督查作为整治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工作。

2、突出重点,全面深入。消防安全专项督查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要以这次督查为契机,组织各相关场所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既要广泛发动,督促各相关场所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重点检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出的场所,特别是夏季火灾多发的人员密集地,把各项火灾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3、实事求是,认真总结。督查结束后,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各县区、开发区体育主管部门要形成督查总结报告,于6月30日前送市体育局办公室。联系人:苗倩,电话:8726835。

临沂市体育局

201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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