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为切实加强全市体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临沂市体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艳芬任组长,赵爱国、刘梅、刘发舜、全志刚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任成员,全面负责市体育局疫情监测、防控防范和应对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发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调度和督导推进疫情防控有关工作。
各县区体育主管部门也要根据县区党委、政府部署安排,提高重视程度,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属地、部门疫情防控责任,确保全市体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舆情管理和宣传教育。根据卫健、宣传等部门发布的官方信息,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力度,把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到全系统每名职工、体校学生及学生家长,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提高重视程度,及时关注疫情防控进展,准确了解疫情防控信息。同时,注意辨别澄清不实传言,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向公众解疑释惑,切实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为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迅速落实体育部门防控责任。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之前,市体育局暂停举办各类群众性、竞技性赛事活动和集中培训、运动队集中训练等活动,各县区体育部门也要暂停开展各类人员集中的体育活动。群体科、竞技体育科、市体校等职能科室(单位)要做好风险说明和解释沟通工作,市体育总会秘书处要对各体育协会、俱乐部活动及时给予通知提醒、严格管控,防止人员聚集、交叉感染。市体校在外训练的运动队和教练员要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做好疫情跟踪报告,不得擅自外出和回乡。必要时,市体校延迟开学时间,暂缓新学期教学训练工作。
(三)做好疫情信息报送和防范处置工作。实行疫情日报告制度,各科室、单位发现的发热等症状病例,要于每日下午4:00前报局办公室,及时汇总报告市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市体育局、市体校办公区域、生活区域、教学区域、训练区域的防疫消毒工作,确保消毒防控不留死角,并严密关注外来人员,认真做好防疫防范、隔离救治等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深入学习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指示批示和省、市部署精神,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细则》,保持高度警惕、冷静头脑和稳定心态,牢牢守住防控底线。
(二)要严格服从全市疫情防控部署安排,主动与卫健、交通运输、治安等部门开展联防联控,对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做到服从指挥、迅速反应、尽职尽责,保障体育系统疫情预防和处置工作落实到位。
(三)全体干部职工在假期期间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和大型聚会、人流密集场所等活动,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好自己及家人健康安全。
临沂市体育局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