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高温天气的到来,各类游泳场所陆续开放。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游泳场所的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和《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7月9日,文化体育旅游工作办公室对全区2家游泳场所进行了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围绕在经营过程中是否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经营者是否将许可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体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说明及安全检查等制度、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名录及照片张贴于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经营期间是否具有不低于规定数量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佩戴能标明其身份的醒目标识;游泳池的水质、游泳场地、设施设备条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等方面内容,开展了全面的督查。
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发现1家游泳场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配备不齐、设施设备条件不符合国家标准等问题,工作人员对经营不规范的游泳池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严格落实整改,切实做好泳池各项安全监管措施。
供稿:经开区文体办
撰稿:王斐弘
摄影:张波
核稿:尹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