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临沂市市级体育社团的行为,加强体育社团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保障体育社团合法权益,发挥其在体育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临沂市体育局、临沂市体育总会编制了《临沂市市级体育社团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指出,体育社团要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围绕社团《章程》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普及推广有关运动项目,推动我市全民健身事业积极健康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管理办法》对社团职责、社团任职管理、社团财务管理、社团活动管理、奖惩等事项作了明确规定。
《管理办法》要求,各市级人群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单项运动协会要通过规范管理、严格制度、按期换届、强化培训等措施,继续扩大体育社团组织的覆盖面,推动我市体育社团组织建设,不断增强体育社团的自我造血能力。
(撰稿 宋加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