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郯城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郯城县创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实施方案,并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宣传部长和副县长、政府党组成员任副组长,体育、教育、财政、编委、人社等部门及各乡镇长任成员。方案要求,全县60%以上学校达到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标准,力争1—2年时间完成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创建任务。
方案明确具体创建任务,一是校园足球活动场地建设纳入足球场地建设规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县直中小学、乡镇中小学和学区都要建成塑胶足球训练场地,确保足球场地与器材设置满足教学、训练需要。二是积极开展教研活动,各学校大力提高体育教学质量,上好每周足球课,有条件的学校开展以足球为特色的“一校一品”体育教学改革,开展足球优质课评选和观摩活动。三是完善校园足球竞赛体系,按照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方案,制定全县开展足球课余训练和竞赛方案,构建包括校内竞赛、校际联赛、乡镇、片区、区域选拔在内的竞赛体系。坚持办好“体彩杯”、“县长杯”足球联赛,积极承办市级及以上足球比赛。四是校园足球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在人、财、物方面给予支持,确保校园足球得到长效发展。
(郯城县体育工作办公室 田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