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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动沂蒙”广场舞大赛(平邑站)3月4日举行!

2023/03/01

      



全民迎省运,健身向未来!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和健康中国国家战略,深入推进全市群众性体育活动持续健康开展,积极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参与全民健身活动,营造更加浓厚的健身氛围,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幸福美好生活的追求,“舞动沂蒙”广场舞大赛(平邑站)举办时间将于2023年3月4日下午13时(周六),在平邑县莲花山广场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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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临沂市体育局、平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平邑县文化和旅游局、平邑县总工会、平邑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平邑县融媒体中心、临沂市国有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平邑县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临沂泓恩体检中心、临沂冠军口腔、临沂睿雅健康养老服务中心


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3月4日下午13时(周六)

地点:平邑县莲花山广场


比赛要求



(一)以公众广泛参与的广场舞为主,鼓励自由创编具有体育元素的广场舞,舞种不限,也可从国家规定推广的广场舞蹈中自行选定或加以改编,专业舞蹈演员不参与竞赛。

(二)每支参赛队伍不少于20人(每队设教练一名,领队一名,领队和教练可一人兼任),另有要求的除外。

(三)参赛团队由领队报名参赛,并如实填写报名表(所有参赛队员需提供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参赛队员年龄不超过65岁,性别不限。

(四)参赛队员身体健康,并填写自愿参赛责任书。

(五)参赛队员仅限报名一个参赛团队,不得兼报。

(六)每支参赛团队报名时,须提供参赛作品名称,参赛音乐内容健康,时间控制在3-5分钟。

(七)参赛团队要求服装统一,美观大方,符合广场舞特点。

(八)参赛团队道具须安全、美观,严禁使用锋利、具有伤害性道具。

(九)参赛团队自备比赛伴奏舞曲(U盘MP3格式),比赛当天交由现场工作人员。不能使用劣迹低俗歌曲、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歌曲,违反者取消比赛资格。

(十)参赛过程中,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遵守竞赛规程,如出现相关违规或安全事件,一切后果由参赛团队或个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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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规则



(一)比赛检录:赛前一小时在活动现场集结排队检录并依次进行抽签,领取表演顺序牌,比赛开始前10分钟未到达现场进行比赛检录的队伍,取消比赛资格。

(二)各参赛队伍根据抽签顺序,依次上台表演,表演结束后由3名专家评委进行现场评分,名次则按得分高低排定。

(三)名次录取办法(按照评委打分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名次),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六名(第7名-第12名),最佳组织奖四名(第13名-第16名),道德风尚奖七名(第17名—第23名)。


奖励办法




(一)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第1名—第6名)。

奖品设置:

一等奖:奖匾、价值800元音响一套。

二等奖:奖匾、价值600元音响一套。

三等奖:奖匾、价值500元音响一套。

(二)优秀奖六名(第7名—第12名)。

奖品设置:优秀奖:价值300元音响、奖匾 。

(三)最佳组织奖四名(第13名—第16名)。

奖品设置:最佳组织奖:价值100元奖品、奖匾。

四)道德风尚奖七名(第17名—第23名)。

奖品设置:道德风尚奖:价值100元奖品、奖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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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一)本次比赛不收取任何参赛和报名费。

(二)本次广场舞大赛为所有参赛队员和工作人员投保人身意外险。

(三)参赛团队和队员往返赛场交通费、伙食费由各参赛队自行承担。

(四)本规程解释权属于“舞动沂蒙”广场舞大赛组委会,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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