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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政府召开镇村两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推进会议

2019/03/08

3月7日,郯城县镇村两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推进会议召开,各乡镇(街道)、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分管领导、文化站长参加会议。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吴清华主持,县政府党组成员赵岩讲话。

会议传达了《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台账的通知》,通报了全县镇村两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情况。对加强镇村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明确建设任务。到2020年,镇级“两个一”工程和村级文体广场建设全部投入使用。按照市里规定的时间节点,2019年底,乡镇“两个一”工程全面完工并验收合格数量不低于项目总数的70%,行政村(社区)健身广场实现100%达标,并由第三方评估验收。2020年7月底,所有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二是明确建设标准,各乡镇要对照《县乡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三二一”工程建设标准》高点定位,着力提高工程建设档次和规格,防止标准过低,导致“建成即落后”,造成更大浪费。三是搞好协调服务。县体育办要组织人员督导检查,帮助解决工程建设困难和问题,在建设资金和器材配备上争取省市最大限度支持。

赵岩在讲话中指出,公共体育设施是城乡居民参与体育锻炼的重要载体,在满足群众体育健身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具有基础性作用,属于重要民生实事。加强和改善公共体育设施服务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与使命。近年来,我县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不断加大经费投入,连续多年把农村体育设施建设工作列入政府重点民生工程,2016年实现省定贫困村全覆盖,2017年实现行政村健身设施全覆盖,极大改善了群众健身条件,推动了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各乡镇政府要站在保障和改善民生高度,把公共体育设施体系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快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县体彩公益金要专款专用,重点投向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不得挪作他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切实履行好职责,县政府将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不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郯城县体育工作办公室 田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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