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抓好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参与健身人员生命安全,规范体育产业市场秩序,确保游泳场所安全运营,6月28日至29日,平邑县体育运动中心对全县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游泳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检查组依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对游泳场所进行逐项检查,重点检查游泳场所深水、浅水标志及隔离装置、危险区域的标志是否醒目,救护措施是否合理完备,游泳场所相适应的观察设备、救护设备及救护药品是否齐全,救护人员的数量是否合乎规定,救护资格是否真实有效,广播设施、警告标志、管理规则、制度及其他必要事项的告示牌是否配置,安全救护、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卫生检查等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限期整改时间内,经再次验收不合格者,由体育行政部门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平邑县体育运动中心 马延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