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管理监督制度
为了加强、改进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各党支部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体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科学制定发展党员规划和计划
发展党员必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有增有减、有控有保的原则,综合考虑本单位的职工数、现有入党积极分子数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发展党员规划和计划。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重在政治表现的原则,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党支部要严格按照标准确立入党积极分子,并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把好党员的入口关、质量关。
二、从严把握发展党员的标准要求
根据本单位特点,结合实际,从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制定党员的标准,明确入党的具体情形和表现,严格进行考察。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政治上的先进性、素质上的全面性、标准上的严肃性,坚决防止降低标准和曲解标准,片面地以工作业绩、“好人”标准代替党员标准,保证吸收的每一名新党员都符合标准要求。加大对违规发展党员的处理力度,按照“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分清主次先后、强化责任追究、严肃进行处理,对不符合标准要求违规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对不履行职责甚至“开后门”、做交易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
三、严抓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与入党申请人谈话制度。基层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一个月内,要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进行谈话。严格落实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写实制度。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状况进行一次综合分析,及时调整不合格人员,从源头上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
四、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步骤
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做到全程公示、全程审查、全程纪实。建立党员台账,建立与发展对象逐一谈话制度,加强指导督促,进一步健全落实发展对象政治审查制度,凡是没有通过政治审查的,一律不能发展入党。
五、加强党员队伍日常管理
加强政治教育,建立党员集中培训月制度,加强以党章为主要内容的党规党纪教育,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培训,形成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贯彻从严要求,明确活动主题、具体时间、主要内容、程序步骤等,着力解决党内组织生活不经常、不严肃、不认真等问题。
六、创新流动党员管理服务模式
建立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有机衔接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创新组织设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衔接工作,对转出组织关系的党员,要及时向接受地基层党委移交党员档案,加强跟踪管理,严防出现“隐形党员”。
七、稳妥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
扎实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按照有理有据、有序有效的原则,稳妥做好不合格党员认定、处置工作。对被劝退和除名的党员,党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防止走向对立面。加大为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力度,对违法党员作出处理。
八、全面落实好党建主体责任
明确责任,将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纳入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搞好各项检查,每半年组织对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检查一次,解决突出问题。
党内民主制度
(一)局直属机关党委议事制度
一、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实事求是,科学决策。
二、议题一般由书记提出,四分之一以上委员提出的议题,必须做为党委会的正式议题,会议的具体准备工作由党务工作者负责承办。
三、议题确定的原则,议题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对要讨论研究的问题,有关委员要进行调查研究,充分论证,拿出具体意见。
四、议事程序:
第一、由议题的主要提出人就议题作简明扼要的说明;
第二、委员就议题发表意见;
第三、主持会议的书记或副书记根据讨论情况归纳集中,提出初步意见;
第四、到会的委员进行表决。
五、表决办法:
(一)党委会议决定问题时,实行一人一票制,表决以超过应到会的半数赞成为通过。缺席人员的书面意见可以在会上宣读,但不计个人表决票。
(二)表决时可根据不同的内容,分别采取无计名投票、举手、口头表决等方式,对同时涉及几个事项的,要逐项表决。
(三)表决结果要做好记录,并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六、决策的实施
(一)党委会做出决策后,按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分管的书记,委员(或指定的委员)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贯彻执行。
(二)党委会做出的决策,会后要及时印发《会议纪要》或形成党委文件,由书记签发,并视其内容通知下级党组织。
(三)贯彻落实党委会做出的决策情况,由党务室负责催办,检查和反馈。
七、议事会的召集应由党委书记召集,其他成员无权召集。
党员议事会制度
为了尊重和保障党员的各项权利,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为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议事会的主要内容
1、涉及党组织工作规划、工作报告、党组织换届选举方案、党务干部选拔培养、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评比、表彰及处理党员等党内重要工作。
2、党内重大活动、政治教育、思想分析、行政工作通报、党风廉政文化等凡涉及全局性、整体性及其他重要性事务。
3、涉及整体利益和党员群众利益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党员议事会的实施方式:
凡涉及重大事务的党员议事会工作,由党组织通过全体党员或分党小组组织实施,一般为每季度一次,议事内容须由基层党组织确定,并有专人负责记录和整理。
1、提交议事内容:党组织将拟作出决策的重大事项和要求,在进入民主决策程序之前,先将这些事项提交党员开展讨论或听证,使党员做到认真思考,充分准备。
2、开展民主讨论,党员积极议事:支部负责人宣布讨论的具体事项和要求,然后由每位党员结合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思开展民主讨论,认真议事,充分表达各自的观点,并提出意见、建议,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3、整理上报意见:根据讨论的情况,由实施议事活动负责人会同记录人对党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分类,然后形成书面材料,于一周内上报党组织。党组织把议事意见建议送主要领导审核办理。
4、议事意见的落实与反馈:党组织应对党员议事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进行定期反馈。
党员组织生活制度
根据党章的规定,党员必须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禁止党员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
一、党支部在日常党务工作中坚持“六个一”。即:每月一次党员活动;每季一次支委会,一次支部大会;每半年一次民主生活会;每年一次民主评议党员,一次党员纪律教育学习活动。
二、党员每季必须向党支部织汇报个人思想、生活、学习、工作等情况一次。党支部必须随时接受党员的思想汇报。
三、党支部设立党员组织生活记录本,由组织委员负责登记和保管。
四、为活跃和丰富党员组织生活,党支部视条件每年组织一次外出参观学习,或接受革命传统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
五、对组织关系留在本支部的离退休党员,及时转达党支部的要求。每年党支部与行政领导共同组织一到两次离退休干部、党员专题生活会。
六、党支部坚持开展党建工作“六有”(有工作计划、有民主集中制的制度、有组织生活制度、有党费收缴制度、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制度、有检查反馈制度)达标活动,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建工作的量化管理水平。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一、通报主体及对象
(1)党内情况通报的主体为各党支部;
(2)党内情况通报的对象为本支部委员、党代表直至全体党员。
二、通报的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及本级组织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情况;
(2)体育相关发展目标的实现情况和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3)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4)民主生活会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的情况;
(5)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和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6)应当通报的其他事项。
三、通报形式
(1)会议通报。主要是适宜在党内公开,并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传达的。
(2)文件通报。主要是党内重要文件、涉及党组织或党员群众的重要事件等。
(3)专题通报。主要是涉及党内重大活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等,针对部分人群、个人或者部门进行专项通报。
(4)网站通报。主要是需要向体育系统党员通报,并适宜向社会公开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等。
(5)其他形式。主要是适宜向社会公开的日常性工作或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等,可采取党务公开栏、简报等形式进行通报。
四、通报时限和要求
(1)各支部应根据通报内容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合理确定通报时限和通报形式,一般性工作应在一个月内通报,重要工作和紧急性情况应及时通报。
(2)凡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的内容,不得通报。对有专门要求的决议、决策、会议内容应掌握在不同层次、不同范围内通报。
(3)对会议讨论的涉及机密的问题,不宜立即公开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等,应根据需要在适当的时机,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五、通报程序
(1)支部需在本单位本系统内部通报的事项,由党组织承办人员提出拟通报事项,经本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批(重大事项须经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后通报。
(2)对党内重大决策、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应采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通报,并及时收集反馈意见。
党支部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制度
党支部每半年向党员报告一次工作。
报告工作的内容:
1、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2、支部委员会的决议及其落实情况;
3、党内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4、党内各项活动的开展情况;
5、党内及其它有关事务。
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
为切实做好关心爱护基层党员的工作,对困难党员进行帮扶,为他们办好事、办实事,排忧解难,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社会的关怀与温暖,使“党心连民心,温暖送万家”活动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制定本制度。
一、党内激励机制
1、建立责任激励机制。健全完善局领导班子抓党建和党建目标责任制、党员领导干部抓基层党组织建设联系点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积极开展“党组织活动日”、“党员先锋岗”、“党员奉献日”等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建立表彰激励机制。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党支部每年对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对在各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及时分类进行表彰奖励。加强对优秀党员先进事迹的宣传,培养广大党员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党员在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3、建立物质激励机制。对在党建工作中作出一定成绩或所做工作具有一定创新性且具有推广价值的先进典型,采取设立党建工作创新成果奖或补贴党建活动经费等办法,予以物质奖励。
二、党内关怀机制
1、建立经常性谈心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之间、党支部书记与党支部委员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并坚持与党员开展谈心谈话制度。做到在党员遇到困难、发生矛盾、出现失误、存在问题、提拔使用等情况时必须进行谈话。谈话形式既可以单独谈心,也可以集体谈话。
2、建立走访慰问制度。每年春节、“七一”等节假日或党员患病住院、家庭发生意外、生活遇到特殊困难、有较大思想波动时,党支部负责人要及时进行走访慰问,以体现党组织的温暖。
3、建立生活关怀机制。研究探索建立党员生活困难救助补助制度和关心老党员、流动党员制度,形成党员遇事有人管、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解决的工作机制。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增强党员的归属感。
4、建立政治关怀机制。重视党员的成长进步,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党组织的换届选举、重要事项决定、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使用等党员关注的问题都要进行公开,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党内帮扶机制
1、建立困难党员信息台账。结合党内年报统计,对生活困难、独居、老弱病残等困难党员做好登记工作,为开展党内帮扶工作提供准确信息。通过日常的关怀帮助,使困难党员始终处在党组织的关爱之中。
2、建立党内结对帮扶制度。开展党组织结对共建、党员结对帮扶、党员志愿者行动等活动,对困难党员要确定帮扶对象,制定帮扶措施,落实帮扶责任。对帮扶点的困难党员要积极开展互助活动,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