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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荣获“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2017/09/08

8月28日上午,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及体育系统先进表彰大会在天津召开,国家体育总局党组书记、局长苟仲文出席会议并讲话。沂水县人民政府被授予“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近年来,沂水县全民健身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每年都举办各类群体赛事活动30余场次,累计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近2000人,成立了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农村社区体育健身广场实现了全覆盖,在县城先后投资1500余万元建成了体育公园、滨河健身长廊、小沂河健身长廊及四处面向社会开放的大型田径场,申报了雪山彩虹谷国家级健身步道项目并获国家体育总局批复,投资1.7亿元占地180亩的“一场两馆”已开工建设,预计明年投入使用。

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及体育系统先进表彰活动自1993年第七届全国运动会开始,每4年表彰一次,已连续在6届全运会期间进行表彰。我县已连续两次获此殊荣。

(沂水县体育工作办公室 吕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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